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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运城13岁女孩事件的通报,心里还是堵得慌。很多网友在问:既然嫌疑人承认了发生

看到运城13岁女孩事件的通报,心里还是堵得慌。

很多网友在问:既然嫌疑人承认了发生关系,受害者才13岁,为什么还能被认定“证据不足”?甚至传出“双方自愿”的说法?

这里必须厘清一个绝对的法律红线:在我国刑法中,不满14周岁的幼女,没有性同意能力。无论她是否口头答应,无论有没有金钱交易,只要发生性关系,即构成强奸罪,且应从重处罚。这不是民事纠纷,不能调解,更不存在“自愿”一说。

家属质疑的焦点,其实不是情绪宣泄,而是对程序正义的追问:关键物证去哪了?为何嫌疑人在报案后还能自由接触并威胁受害人?为何公诉案件会被建议“私了”?

现在联合调查组已经介入复核,我们期待的不是一个简单的结果,而是一个经得起法律推敲、对得起公众信任的过程。保护未成年人,不仅是惩治罪恶,更是守护司法公信力底线。

愿真相不缺席,愿正义有回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