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邮报》:荷兰一名12岁以下儿童被实施安乐死。该国于 2002 年成为第一个将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而2024年,荷兰将安乐死对象的年龄范围扩大到 1至12岁的儿童。对此一位加拿大作家评论:“加拿大的安乐死计划最初是作为对绝症患者富有同情心的最后手段而推出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安乐死是国家批准的器官摘取和合法化的谋杀。2026年3月,西班牙政府对一名女性用安乐死的方式胁迫、谋杀了她以便进行器官摘取。这个可怜的女孩遭到轮奸,遭受了严重的创伤,她试图结束自己的生命,导致截瘫。医生强迫她同意死亡,而他的父亲一直上诉反对对女儿实施安乐死但是被法院推翻。最后,当她开始重新考虑时,医院和医生告诉她,她的器官已经被保留。在她被安乐死的那天,他们阻止她的律师和朋友见她,因为担心她会改变主意。直到事后她的律师将此公之于众。她的故事只是数以千计的故事之一,太多像她一样的人屈服于本应拯救和保护他们的医疗‘专业人士’的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