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没什么娱乐活动,天一黑就造人,大户人家的正妻如果没有小妾,就会一直在怀孕、生子、怀孕当中无限重复。而且妻子怀孕的时候,还主动给丈夫纳妾。
明朝有个年轻女人,嫁人时才十六岁,七年里生了七个孩子,最后一个还没满周岁就没了,临死前她攥着丫鬟的手说,我被这些孩子拖垮了,她喝过田螺水想躲怀孕,结果嗓子哑了,二十六岁就走了,这事儿听着怪,可那时候的女人,活得就是这样。
那时候生孩子跟上刑场没两样,难产了产婆就掰断孩子的骨头往外拽,娘俩一条命都保不住,归家太太喝偏方,卢氏皇后难产死了,康熙的原配也是这么没的,宫里皇后都撑不住,普通女人更像待宰的羊,没避孕的法子,月子没坐完又怀上了,身子早垮了。
正妻们挑小妾,不是为了争宠,是为保命,法律说四十才能纳妾,可没人真照着办,丈夫二十岁就拉丫鬟进房,正妻拦不住,也只能认,唐太宗想赐个美男给房玄龄,卢氏宁可喝毒酒也不接,这种事太少见,多数女人得算账,与其让丈夫在外头胡来,带一身病回来,不如挑个本分丫鬟,至少干净点。
选小妾得挑丑的、壮的,为的是能多生孩子,丈夫想拦也拦不住,小妾长得不招人待见,丈夫自然没心思亲近,正妻的位置就稳了,也能趁机歇一歇,养养身子,生下来的孩子抱给正妻养,正妻既是嫡母,又能保命。
宋朝的刘皇后让侍女替皇帝生孩子,自己抱过来当亲生的养,两边都落了好处,这法子在民间也常有,法律站正妻那边,压着小妾,正妻打妾不算犯法,丈夫还得多罚,正妻们嘴上说着贤惠,心里头算得明明白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