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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罗鸿提了个建议,直接捅了马蜂窝!罗鸿:“强烈建议取消私生子女的继承权!搞婚外

专家罗鸿提了个建议,直接捅了马蜂窝!罗鸿:“强烈建议取消私生子女的继承权!搞婚外情生的孩子,可以分合法家庭的财产,这公平吗?原配被背叛,还要把财产分给出轨方的私生子,哪有这么欺负老实人的?”

这话一出,立马就有人怼他:立法的初衷本来就是讲人人平等,孩子又没法选自己的父母,大人犯的错总不能让小孩来背锅对吧?

可道理是这么个道理,真放到过日子的烟火气里,谁碰着这事不寒心啊?

你就想想,普通人家的家底是怎么攒下来的?无非是两口子朝九晚五挤地铁,下班回家做饭带娃,买件衣服要货比三家,吃顿大餐要犹豫半天,房贷车贷压在肩上,老人孩子两头要顾,一分一厘都是两个人熬了十几年、几十年攒出来的。

这里面的每一分钱,都浸着原配的汗水,甚至很多家庭里,女方既要上班赚钱又要操持家务,付出的精力一点不比男方少。

再看那些婚外的孩子,从根上就是出轨方背叛婚姻才带来的,本身就是对原配合法权益的伤害。

可按现行《民法典》的规定,只要能证明亲子关系,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完全同等的权利,同样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和原配、婚生孩子站在同一条线上分遗产。

总有人站出来说,人家分的是自己亲爹的财产,跟原配没关系。

这话听着冠冕堂皇,实则偷换了最核心的概念——婚内赚的工资、买的房子、攒的存款,本来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继承前得先切走一半归原配,剩下的一半才算出轨方的个人遗产。可这剩下的一半里,本来就有原配的一半功劳在里面,本来是留着给自家孩子成家、给自己养老的钱,凭空多出来一个人来分,换谁能心平气和接受?

算一笔最实在的账:一对夫妻打拼20年,攒下200万存款和两套房子,全是婚内共同财产。

男方意外去世,没立遗嘱,按法定继承走流程:先分出100万和1套房子归原配,剩下的100万和1套房子才算男方的遗产。

第一顺位继承人有原配、1个婚生孩子、1个私生子,一共3个人,原则上平均分配。算下来,私生子轻轻松松就能拿走33万左右的现金,还有三分之一套房子。

你琢磨琢磨,这几十万的钱、几十平的房子,哪一分不是原配跟着省吃俭用熬出来的?就因为男方犯了错,外人的孩子就能光明正大上门分走一笔,这搁谁身上不得寒透了心?

网上反对的人总拿“孩子无辜”当挡箭牌,说大人犯的错不能让孩子背锅。这话从法理上讲没毛病,孩子没法选自己的出身,不该因为父母的关系被歧视。

可反过来问问,原配就不无辜吗?原配没做错任何事,既要承受感情上的背叛和羞辱,还要承受实打实的财产损失,凭什么犯错的人逍遥快活,后果全让守规矩的老实人来扛?这算哪门子的公平?

更让人憋屈的是现实里的操作。很多出轨的人,活着的时候就偷偷给第三者转账、买房、买车,悄咪咪把夫妻共同财产往外转移。原配发现了想追回,还得自己找证据、跑法院,费时费力不说,很多钱早就被挥霍一空,根本追不回来。

等出轨方一去世,私生子又拿着亲子鉴定找上门,顺理成章分遗产。等于出轨方活着的时候往外送钱,死了之后还能留一份,两头都占着便宜,原配却要两头吃亏,这上哪说理去?

罗鸿这话能直接捅马蜂窝,根本不是因为他的提议有多偏激,而是他说出了无数人憋在心里不敢说的大实话。

大家怕的从来不是一个孩子没饭吃,怕的是自己守了一辈子的家、攒了一辈子的钱,最后要为别人的错误买单。

网上吵得天翻地覆,一边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边讲公序良俗要有对错,本质上就是两种公平在打架:法律讲的是血缘平等,不能歧视孩子;老百姓讲的是对错公道,不能让老实人吃亏。

立法的初衷肯定是好的,是怕非婚生的孩子没人管、没学上,流落社会没人照顾。可现实往往很讽刺,能在外养私生子的,多半经济条件都不差,根本不差那点抚养费。反倒是普通工薪家庭,一辈子攒点家底不容易,被这么分走一块,婚生孩子的教育、结婚、买房都受影响,原配自己的养老钱都可能直接缩水。

说到底,没人真的想跟一个刚出生的孩子较劲,大家不满的,是这套规则里过错方的成本实在太低了。

出轨不用付出多大的财产代价,还能借着孩子的名义转移资产、分流遗产,这不是变相纵容是什么?

什么时候法律能把过错方的责任落到实处,让出轨的人真正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同时把原配和婚生子女的权益放在优先位置,这个争议才会慢慢平息。不然的话,只会有越来越多人觉得,踏踏实实经营婚姻,反而成了最吃亏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