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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西宁,一中学62岁校长与小21岁的女教师婚外情多年,为了名正言顺要个孩子,两

青海西宁,一中学62岁校长与小21岁的女教师婚外情多年,为了名正言顺要个孩子,两人竟动起歪脑筋。他们买来假结婚证,骗过医院审核,先后两次通过试管婴儿技术生下两个娃。本以为瞒天过海,直到假证东窗事发,两人才相继落网,校长和女教师双双被判刑。
 
据悉,张某出生于1962年,是当地一所中学的法定代表人、校长,常年负责学校日常管理与教职工统筹工作;
 
李某出生于1983年,两人年龄相差21岁,她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通过招录进入张某任职的中学,成为校内一名任课教师。
 
刚入职时,李某因岗位工作需要,时常和身为校长的张某对接事务,一来二去两人逐渐熟悉,正常的上下级工作往来,慢慢偏离了职业相处该有的边界。
 
从2010年开始,张某在自身原有合法婚姻并未解除的前提下,和李某发展出婚外不正当男女关系,这段违背婚姻忠诚、违反教师职业准则的关系,持续了十余年之久。
 
校园内有不少教职工隐约察觉到二人相处状态异常,相关私下议论断断续续出现,但始终没有相关举报或是实质性核查,两人便长期维持着隐秘的往来,直至后续为生育子女铤而走险,整件事才彻底败露。
 
相处多年后,两人萌生共同养育孩子的想法,商议通过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手术,也就是大众常说的试管婴儿技术生育后代。
 
可查阅医疗机构相关规范就能明确,我国开展辅助生殖技术有着严格前置审核标准,医院在实施试管婴儿手术前,必须核验就诊双方身份证与真实结婚证,确认两人属于合法登记夫妻,才能够提供对应的医疗服务,婚外伴侣不具备申请资格。
 
清楚这条硬性规定之后,张某和李某没有选择遵守制度,反而动起歪心思,打算依靠虚假证件蒙混过关。
 
两人主动联系街头流传的办假证联系方式,把各自身份证信息、用于证件制作的照片一并提供给对方,花钱购买了一本伪造的结婚证,刻意塑造出合法夫妻的假象。
 
拿到假证后,二人一同前往外省一家医院就诊,主动出示这本虚假结婚证,顺利骗过医院前台与生殖科室工作人员,先后在2021年至2023年间完成两次胚胎移植手术,先后生下2名子女。
 
两名孩子顺利出生之后,这本用来欺骗医疗机构的假结婚证失去使用价值,两人随手将证件原件丢弃,自以为整件事能够彻底掩盖,不会被任何单位或是执法部门追查。
 
纸终究包不住火,隐藏多年的一系列违规违法行为,还是在2024年浮出水面,公安机关针对相关线索展开调查,同年9月,张某接到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派出所配合问询;10月,李某被办案民警抓获归案。
 
面对审讯,两人没有刻意隐瞒,如实交代共同商议、出资购买虚假国家机关证件,并用证件骗取辅助生殖医疗服务的完整经过。
 
受理此案的西宁市辖区人民法院完整梳理全部证据,综合两人身份、行为危害程度、归案后的认罪态度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李某为达成个人目的,共同买卖伪造的结婚证,结婚证属于国家机关依法发放的法定证件,二人行为已经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张某作为学校校长,身负管理师生、引领校风的职责,明知自身已婚仍长期维系婚外关系,还主动参与购买假证的全过程,主观过错更重,最终被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3000元罚金;
 
李某需要独自照料2名年幼子女,法院综合考量家庭抚育现实情况,对其适用缓刑,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2000元罚金。
 
身为教育工作者,师德是从业最基础的门槛,校长手握管理职权,没有以身作则约束自身言行,反而和下属发展婚外情,损害学校风气;
 
李某接受过高学历教育,清楚婚姻制度、医疗规范与法律条文,却主动配合违规操作。
 
仅仅是为了满足私人生育需求,就花钱伪造官方证件,不仅扰乱婚姻登记、医疗监管两套正规体系,还催生伪造证件的灰色产业链,带来多重社会负面影响。
 
校园里的管理者与一线教师,一言一行都在潜移默化影响学生,一旦从业者丢掉道德约束、漠视法律法规,传递出的负面导向难以挽回。
 
婚姻关系中,忠诚是基本义务,婚外关系本身就违背公序良俗;而伪造结婚证更是触碰法律底线的行为,任何个人诉求,都不能依靠造假、欺骗正规机构的方式实现。
 
两名当事人已经为自己十几年的荒唐选择付出法律代价,拘役、罚金、缓刑记录都会留存,两人教师、校长的职业发展也会因此彻底受阻。
 
信息来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