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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击者刘先生是深圳某高档小区的户主6月22日晚间,一名骑手拿着喇叭在楼下喊话,对

目击者刘先生是深圳某高档小区的户主6月22日晚间,一名骑手拿着喇叭在楼下喊话,对面楼的户主点了一份96元外卖吃完后差评,并要求退款,平台那边立刻通过,所有费用有骑手承担,那名骑手觉得自己很委屈,自己只是送餐,顾客体验与食品味道和自己无关,如果外卖有破损自己也能接受,可户主接餐的时候面带微笑,对外卖很满意,可吃完后就给差评,还启动退款程序,最后有骑手买单,骑手觉得非常委屈,只能找户主理论,第一晚他喊话半个多小时,户主既不回应也没有露面,不一会执法人员赶到,和骑手一起去敲户主的门,户主以身体抱恙为由拒绝开门协商,无奈骑手离开。

第二天晚上骑手还是觉得委屈,于是故技重施,在楼下继续喊话,一个多小时后,户主实在受不了了,于是下楼和骑手协商,说是孩子不小心点的,自己根本就不知道,在执法人员的调解下,一次闹剧收场。

其实对于顾客体验就餐,你可以给差评也可以退餐,但是你要说明具体原因,不能说直接给差评,事故的原因有很多不能利用平台的规则漏洞,来完善自己的利益最大化,96元对于骑手而言最起码要送4个小时,如果你觉得外面有问题再吃第一口的时候就应该停止,然后进行评论或者退款,不能说吃完了再进行差评申诉然后退款,到底是味道不好还是囊中羞涩,既然你有挑剔的资本,那么就应该有停止入口的理性,不能一边贪婪的享受一边说别人不好,事情没有完美时刻,只能能过的去就行,确实过不去的,你也别让外卖入口,只要吃了就不能多言,多言就别吃,这样的话处理起来有理有据,对谁都能接受后续的任何一种结果,也是法律所承认的保留证据,不然就是想占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