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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女子和丈夫无法自然受孕,决定实施胚胎移植手术,可胚胎已经顺利培育冷冻,

江苏无锡,女子和丈夫无法自然受孕,决定实施胚胎移植手术,可胚胎已经顺利培育冷冻,只差最后一步移植就能迎来孩子,丈夫却突然离开人世。女子想独自完成两人未完成的心愿,去医院要求继续手术,却被医院要求必须双方都到场才能移植,万般无奈之下,女子只能一纸诉状把医院告上法庭。
 
江苏无锡的女子陈某年纪轻轻就和丈夫组建了家庭,婚后日子安稳幸福,唯独一直没能怀上孩子。
 
两人去医院做了全面检查,查出是女方身体原因阻碍自然受孕,普通的调理治疗没有效果。
 
夫妻俩商量过后,下定决心选择试管婴儿这条路。对于普通家庭来说,试管不仅花销不小,身体也要承受多次检查和治疗的苦楚,但两个人始终心意一致,都想要一个属于彼此的孩子。
 
2016年,夫妻俩第一次在无锡当地妇幼保健院做了胚胎移植,满心期待能顺利怀孕,可最后还是落空。这次失败没有让两人退缩,反而更加坚定了他们要孩子的想法。
 
时隔一年,也就是2017年4月,陈某和丈夫再次来到医院,认认真真签完所有辅助生殖治疗的知情同意书,重启新一轮试管流程。
 
一个多月后,医院顺利完成取卵取精,成功培育出4枚可用胚胎。可做完这项操作后,陈某身体出现明显不适,引发了卵巢过度刺激并发症,身体状态达不到移植标准。
 
医生给出折中方案,先把全部胚胎低温冷冻保存,等陈某身体休养恢复,再安排后续移植。当时医院告知,冷冻胚胎基础保存期为三个月,后续按月续费即可,每月保存费用150元。
 
回家休养期间,陈某专注调理身体,加上日常琐事繁多,一直没能抽空去医院补缴冷冻费用,胚胎就一直安放在医院生殖中心,等待合适的移植时机。
 
谁也没能预料到意外的到来,2019年7月,陈某的丈夫遭遇意外事故,永远离开了家人。
 
丈夫离世后,陈某陷入长时间的悲伤。看着两人为孩子奔波留下的检查单据,她心里始终放不下这份执念,这个胚胎,是她和丈夫爱情最后的牵绊,也是两人共同未完成的心愿。
 
除此之外,丈夫家中情况特殊,家中兄长均已过世,丈夫离世后家族面临血脉断层的问题,双方老人也都心疼儿媳,全力支持她继续做完移植手术,想要留住这份念想。
 
平复心情之后,陈某前往医院,提出解冻胚胎、进行移植手术的申请。本
 
以为自己合规办理了前期所有手续,只是延后了移植时间,医院会酌情处理,没想到直接遭到院方拒绝。
 
院方认为,辅助生殖手术必须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男方已经离世,无法补签相关文件。
 
其次,国内相关规范,不允许为单身女性开展试管移植手术,最后,陈某长期未缴纳冷冻保存费用,院方认定其自动放弃胚胎所有权。
 
陈某并不认可这个结果,她表示此前咨询过院内医护人员,得到过可以手术当天一次性补缴所有欠费的答复,并非刻意拖欠费用。
 
之后陈某多次往返医院沟通协商,一遍遍说明自身情况与家庭难处,希望医院能够人性化处理,但是医院始终坚守行业规定,没有松口。
 
沟通没有任何进展,陈某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在2019年10月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按照当初签订的医疗服务合同,履行胚胎移植的相关义务。
 
开庭审理期间,双方家属全部到场作证,四位老人均表态愿意帮忙照料孩子,分担养育压力。陈某也向法庭出示工作证明,证实自身收入稳定,具备独自抚养孩子的经济能力。
 
庭审过程中,陈某主动补齐了两年多累积下来的全部冷冻胚胎欠费,共计5550元,彻底消除费用层面的争议。
 
法院结合案件细节做出研判,医院公示的逾期弃胚条款属于单方格式条款,文字表述存在歧义,不能单方面判定患者放弃胚胎。同时行业管理规章属于行政管理要求,不能剥夺公民合法的生育权利。
 
2020年6月23日,法院下达一审判决结果,判令医院继续履行医疗服务合同,为陈某开展胚胎移植手术,判决下达后,医患双方均没有上诉,判决正式生效。
 
这件事一直很有争议,一边是不能随意突破的医疗行业规则,关乎整体伦理秩序,一边是丧夫女子的思念,还有整个家庭对新生命的期盼。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现代快报2026-06-24《丈夫去世后女子要求继续做试管婴儿,医院拒绝被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