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跳个舞,就要枪毙我!我不服!”
1985年的西安刑场,一个44岁的单亲妈妈声嘶力竭。
但她不敢大声喊出来的秘密是——为了赚点生活费,她给未成年的亲生女儿喂了药,当成了换钱的筹码。
大半夜刷到这桩旧案,我真是惊出一身冷汗。
这女人叫马燕秦。搁在七十年代,她算个猛人。敢逆着风气离婚,敢在下岗断了收入后,咬牙自己养俩娃。
一开始,她只是在18平米的出租屋里搞起了地下交谊舞会,收点微薄的场地费混口饭吃。
放在今天看,撑死就是个扰民。
可那时候是83年“严打”啊!那是一个连多看异性两眼都可能惹祸上身的年代。
很多人唏嘘,说她倒霉,被时代严酷的浪头拍死了。
但你仔细扒一扒,真全是时代的锅吗?
当屋子里的音乐响起来,三教九流的人挤进来,这女人的底线就跟着碎了。
她抱怨单亲妈妈难当,柴米油盐压垮了她。
可天底下难的人多了!再难,能把亲生闺女往深渊里推?
她喊“不服”,觉得这代价太重。可当她用那种卑劣手段控制孩子去讨好别人的时候,她就早已经不是在“跳舞”了,而是在作恶。
1997年,流氓罪成了历史,我们的法律越来越完善、越来越讲道理。这是大时代的进步。
但人性深处的自私和恶,从来不分年代。
刑场上的那声枪响,结束了她荒唐的算计。
可那两个早早辍学、一辈子隐姓埋名不敢提童年的女儿,她们心里的那个黑洞,到底谁来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