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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离谱了!香港,65岁内地男子和50岁女子走进中环汇丰,递上13页部分伪造文件要

太离谱了!香港,65岁内地男子和50岁女子走进中环汇丰,递上13页部分伪造文件要求转账500亿,柜员看了一眼公章当场报警

银行开门刚5分钟,两个内地口音的人就坐进了汇丰中环分行的会客室。

男的65岁,姓张。女的50岁,姓孙。两人拿港澳双程证过境,不是来开户存钱,是来提一笔巨款。他们递上去的文件整整13页,按揭合同、银行月结单、资产权属证明,全部指向同一个数字:500亿港元。收款账户是张某的个人账户。

柜员没有当场翻脸。她按流程把人带进独立会客室,关上门,一页一页翻那些文件。13页材料里6页有明显伪造痕迹。公章字体不对,银行流水格式是错的,数字编码和骑缝章跟汇丰标准文书完全对不上。最关键的是,这些文件没有任何内部业务编号,后台系统根本查不到对应档案。资金来源的描述放在任何一个金融从业者面前,都是天方夜谭。

柜员一边继续沟通稳住两人,一边在桌下按了报警按钮。中区警区重案组很快到场,从两人随身包里又搜出了多份备用虚假金融证明和空白的伪造单据模板。

500亿港元什么概念。香港全年财政总收入约1500多亿。私人账户不可能存放、划转这种量级的资金。跨境大额转账要经过多层审批、资金溯源、反洗钱审查,绝不是几张A4纸就能撬动的。但这两个人显然不是金融从业者。他们是被民族资产解冻骗局洗脑了。骗子编造国家封存在海外的巨额民族资产,把伪造的资产凭证、财政凭证卖给受害者,让他们拿着这些废纸去香港银行解冻巨款。每一次解冻都要交办证费、手续费、打点费。张某和孙某手里这13页文件,每一页都是花真金白银买来的。

依据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行使虚假文书罪不需要实际骗到钱。只要主观明知文书是伪造的,还把它出示给第三方企图获利,罪名就成立。公诉定罪最高可判14年监禁。涉案的伪造文件全部没收,内地入境记录留存,以后再想去香港办任何金融业务,全港银行风控系统都会自动拦截。

比这个更让人无奈的是,就在第二天,旺角汇丰又来了两个人。一个54岁,一个71岁。手里拿的是《皇家总部香港财政司大额资金使用证》,要求开立高端理财账户。银行识破后报警,一人被捕,一人被带回警署协助调查。

中环那间会客室里散落的假公章还封在证物袋里。张某和孙某现在待在中区警署,等他们的不是500亿,是重案组的笔录。没有所谓的海外封存巨款,没有加盖了某朝玉玺的取款凭证。只有骗子嘴里的暴富神话,和一张一张被银行柜员当场识破的废纸。你觉得这类骗局为什么总能得手?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