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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到了中年再看长沙夫妻旅社被索赔这事, 最大的“讲规矩”, 是踏踏实实赚点辛苦钱

人到了中年再看长沙夫妻旅社被索赔这事,
最大的“讲规矩”,
是踏踏实实赚点辛苦钱,
就沾了俩常用汉字,
平白要赔出去十几万。

你说这叫什么事儿?
长沙一对中年夫妻,
在小区边上开了家小旅社,
统共就几间客房。
里里外外全靠俩人张罗,
连个打扫卫生的帮工都舍不得请。
一晚房钱才几十块,
最贵的房型都超不过一百,
刨去房租水电,
也就勉强混个全家温饱。

当初起店名也没弯弯绕,
店开在紫薇小区旁,
先冠上“紫薇”方便邻里找。
后面想讨个吉利彩头,
觉得“锦江”俩字听着顺当,
凑一块儿就成了店名。

别说故意蹭品牌热度,
开店前夫妻俩连锦江之星都没怎么听过。
招牌就是块普通喷绘布,
装修也是家常样子,
跟人家连锁酒店的统一风格,
半点儿都不搭边,
客人进门一眼就能分清。

结果祸从天上来,
直接收到了法院传票,
说他们商标侵权,
要求立刻改名,
还要赔十二万经济损失。

夫妻俩也不想惹麻烦,
赶紧联系对方认错,
说马上就改名字,
能不能通融下免了赔偿。
谁料对方半点情面不讲,
改名是必须的,
十二万赔偿一分都不能少,
连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家里七十多岁的老人知道了,
气得手都发抖。
照这么个说法,
重俩字就算侵权,
那天下同姓同名的人,
难不成都得去打官司?

说句实在话,
商标受保护没人有意见。
可维权也得有个边界吧?
既没傍名牌的心思,
也没让消费者认错店,
更没抢你半分生意。
揪着小商户狮子大开口,
这哪是正常维权,
这不就是挑软柿子拿捏吗?

十二万对大品牌不算啥,
对这种夫妻小店,
可能就是一整年的血汗。
本本分分做点小生意,
平白摊上这么档子事,
换谁心里能不堵得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