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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渭南,男子与朋友拿酒瓶互砸头,当晚酒局不欢而散,众人走后,男子独自开车回家却

陕西渭南,男子与朋友拿酒瓶互砸头,当晚酒局不欢而散,众人走后,男子独自开车回家却在车内离世。与男子动手的朋友已经被立案调查,而酒局的其他人是否要为男子的死负责?

4月17日下午,临时接到朋友电话邀请的沈先生立刻放下手头上的工作,给妻子报备今晚有酒局晚点回家。

起初,妻子并不同意,她不喜欢他的那群狐朋狗友。平时有事没事就要聚一聚,他每次都说这次去了下次就不去了,可事实上他每次都去了并且回来都是酩酊大醉的样子。

妻子每每和他抱怨,他都说男人之间的应酬她不懂。可她是真的担心丈夫的身体吃不消,并且孩子们的学习和生活他也渐渐地没有以前那么关心了。

最让她忧心的是丈夫的状态,每次从酒局回来他都变得很傲慢,和她说话的语气里都透露着对有钱人的崇拜。

妻子感觉丈夫眼中有着一种炙热的欲望,仿佛此刻自己成为了有钱有权的掌控者。

甚至于他开始向孩子们输出这样的思想,让他们多学人情世故不必花过多心思在学业上。

妻子很生气,为他影响孩子教育的事吵了几次架。幸而,丈夫还没有完全失去理智,被说过几次后就没有试图打扰孩子们了。

他们夫妻本来就是老实本分的农民,因为丈夫想做点小生意。他们就支起了水果摊,卖点新鲜水果。虽然利润不高,却也能供应一家的生活开支。

本以为日子可以平静的慢慢过下去,但丈夫却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结识了另外一群做个体户生意的人。

酒局参加多了,丈夫逐渐生出一种错觉,认为义气朋友可以带着自己一起做生意,刚开始丈夫和自己说的时候,自己也很高兴。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丈夫已经参加过很多次这样的酒局,但也从没听丈夫说他的朋友打算带他去做什么,倒是饭钱搭进去不少。

渐渐地,妻子看明白了,丈夫所谓朋友的真实面目。他们不过是闲暇之余用这样的酒局作为平台来向他人炫耀自己的成功。

他们都是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过来的老手或者经营的是家里的生意,怎么可能分一杯羹给一个在酒局认识的人。

但妻子并没有和丈夫说这些,因为之前明里暗里提过一嘴,却被暴怒丈夫斥责自己头发长,见识短。

于是她再没提过这些,她知道丈夫也明白这些道理只是他不甘心而已,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因此,17日这天下午,她还是答应了丈夫的外出。她知道无论自己答不答应他最后都会去的,那又何必去吵那一架呢。

正是这一次的妥协促使夫妻俩从此天人永隔。

酒局上,沈先生照常给朋友们敬酒,喝多的他出门醒酒,却意外听见了朋友李某某嘲笑自己是一个倒卖水果的二道贩子,没有资格给他们敬酒。

强忍怒气的沈先生依旧面不改色地坐回去,旁边李某某吹嘘自己刚买了辆几十万的豪车时,忍不住说了想装一下自己很牛。

不料,对方随即拿了酒瓶往自己头上砸了过来,反应过来的沈先生拿着酒瓶回击。

李某某又拿着酒瓶第二次打了沈先生,就在沈先生要回击时,众人将两人拉开。经过酒瓶砸头的两人没有外伤,也没出血。

但感受到众人拉偏架以及先前被李某某羞辱,生气的沈先生吵嚷着要报警。

最后经过其他人的劝说或者是威胁,沈先生并没报警。毕竟他们两个算互殴,没有谁能占到便宜。

这么一闹,酒局不欢而散。但其他人都结伴走了,独剩沈先生一人。

时间已经到凌晨了,沈先生不舍代价的费用想着这么晚也没有查酒驾的,就自己开车回家了。

开车刚下高速时觉得头很不舒服,他就将车停在附近的村口想休息一下,而他却再也没有醒过来。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鉴定结果,沈先生死于李某某打击其头部造成的颅脑损伤。李某某用酒瓶打了沈先生的头部两次,显然是故意的,因此他被指控犯故意伤害罪。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酒局上的其他人没有对醉酒后受伤的沈先生起到照顾作用,间接导致他离世,他们的行为明显有错,因此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生活不易,健康与平安才是最珍贵的财富。

酒桌上的面子、推杯换盏的热闹,都是过眼云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