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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2001年那会儿,湖南出了个大案,主角叫蒋艳萍,当时有个外号叫“三湘第一女巨

说起2001年那会儿,湖南出了个大案,主角叫蒋艳萍,当时有个外号叫“三湘第一女巨贪”。这人原本是省建工集团的副总经理,副厅级干部,结果被查出在职期间利用工程发包、人事安排这些权力,大肆收受贿赂,光查出来的家底就超过1100万,在九十年代末那个年代,这数字听着都吓人。
案子一宣判,长沙中院直接给了死刑,还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按说走到这一步,一般人也就认了,可蒋艳萍偏不。

她关在看守所里也没闲着,居然琢磨出一条冷门法律知识——要是女犯人在审判或者复核期间怀了孕,按规矩是不能执行死刑的。

她盯上了看守所副所长万江。

这万江那会儿三十多岁,正是负责管她这间监室的。

从1999年8月关进去开始,蒋艳萍就变着法地接近他,先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诉苦,说自己多冤枉,后来就开始搞小动作,什么眼神暗示、言语撩拨,总之是拿自己当筹码去引诱人家。

万江没扛住,真就上钩了。

据后来法院查实,这万江利用职权,前前后后四次给蒋艳萍提供电话跟外界联系,还帮她传字条、递信件,帮她串供。

蒋艳萍家里人也没闲着,她母亲先后三次给万江送了总共一万块钱的贿赂。

就靠着这些操作,蒋艳萍在看守所里硬是怀上了。

纸包不住火,这事儿很快就败露了。

2001年6月,万江先被长沙中院判了,受贿罪成立,蹲了七年大牢。

蒋艳萍这边,因为确实有孕在身,法律条文摆在那,2003年2月最高法复核的时候,死刑改成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随后从死缓减到无期,又从无期减到十八年有期,她这条命算是暂时捡回来了。

不过,为了这一线生机,她付出的代价也够惨的。

听说她出事后,老父亲气急攻心,临终前说了句狠话,要断绝父女关系。

她儿子在学校里也抬不起头,后来遭遇车祸,人生轨迹完全变了样。

回头看这案子,最让人唏嘘的是,法律的善意规定——保护胎儿生命权,结果被她这种心思不正的人钻了空子。

这也给当时的监管系统敲了警钟,后来看守所的管理制度严多了,监控无死角、岗位轮换、人员进出登记,全给堵上了。

蒋艳萍机关算尽,终究也只是把死刑往后拖了拖,该受的牢狱之灾一点没少,一辈子算是彻底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