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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都不回去,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汪羽手机里那段录音,录下了这句话。她当时觉

“死都不回去,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汪羽手机里那段录音,录下了这句话。她当时觉得不对劲,就按了录音键。

汪羽,40多岁,离异后独自在昭通某县城住了十几年。今年1月换窗帘认识了布艺店老板蒲某,加了微信。之后蒲某隔三差五发微信:晚上九点多说“过来看看你哈”,下午五点多说“来你家吃饭”。汪羽都拒绝了。

3月6号晚上七点多,蒲某又来了——“来找你哈”。汪羽说不在家。蒲某说“想见你都很难”。晚上九点四十一分,蒲某微信说“到楼下了”。

人都到楼下了。汪羽想起蒲某之前免费帮她修过厨房洗菜盆,觉得欠人情,心软让他上来了。

蒲某上来就要喝酒。汪羽拿出自己泡的枸杞酒,两个人坐客厅喝。她自己平时几乎不沾酒,十几分钟就开始头晕。她催蒲某走,不走。她说叫出租车送他,不走。

汪羽录了音。录音里她反复叫他回去睡,蒲某说“死都不回去,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汪羽让步了。她说让蒲某睡大床,自己睡沙发。蒲某说“你睡哪里我睡哪里”。最后蒲某答应睡客厅沙发,汪羽进了卧室,和衣躺下。

卧室的门锁是坏的。锁不上。

凌晨十二点半左右,汪羽醒了,想上厕所。发现蒲某不在客厅。她感觉下身不舒服,手一摸,不对劲。马上告诉昆明一个朋友,朋友说赶紧报警。

警察连夜来了。现场取证,带她去医院做生物检测、抽血查酒精。折腾到凌晨四点回家,中午又去派出所做笔录。

3月24号,鉴定意见通知书下来了。汪羽下体擦拭物检出人PSA,镜下检出精子,DNA和蒲某23个基因座完全匹配。法医确认,两个人确实发生了性关系。

然后呢?4月7号,警方以“无犯罪事实”为由,不予立案。

汪羽申请复议,又申请复核。两级公安都维持原结论。现在她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蒲某的妻子跟记者说——“成年人的生活,你情我愿的”。还说他们在县上做生意多年,有人嫉妒他们。

DNA匹配了,录音里“死都不回去”清清楚楚,女方事前多次拒绝、事中反复催人走、事后立刻报警。三条线都对上了,结论是“无犯罪事实”。

法律上认定强奸罪,要证明两件事:发生了关系,以及违背妇女意志。DNA只能证明第一件。第二件靠什么证明?

靠女方的事前态度、事中反应、事后行为。

汪羽事前多次拒绝微信邀约,事中录音里六次让他走,事后凌晨惊醒立刻报警。这三样加起来,在一些人眼里还叫“你情我愿”。

有人说,半夜让男人上楼就是暗示。汪羽录音里说了多少次让他走?至少六次。叫了多少次出租车?不止一次。全被拒绝了。一个独居女人,门锁坏的,面对一个喝了酒赖着不走的人,她还能怎么办?

“死都不回去”,这句话是录音里录下来的原话。汪羽当时已经意识到危险了,所以她录了音。录下来的东西,反而成了“你情我愿”的注脚?

汪羽做了所有能做的事:报警、做检测、申请复议、申请复核。

她现在每天晚上睡觉前都要检查三遍门锁。

你们觉得,这种情况下该立案吗?

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大河报、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