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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昭通,40岁的离异女人跟已婚男子深夜喝酒,第二天却告男子侵犯了她!男子说这是

云南昭通,40岁的离异女人跟已婚男子深夜喝酒,第二天却告男子侵犯了她!男子说这是你情我愿,但女子却说他是趁喝醉,在她无意识下进行的。女子要告男子,结果却等来了不予立案的通知,女子不服,还要继续上告.....

6月26日,大风新闻报道了这则案例。

这男的是卖窗帘的老板,两人的相识也是开始于窗帘。

女子觉得家里窗帘不好看,要换一个,所以挑了男子店里的,一来二去两人加了联系方式。

男的上门去安装,聊天之中发现了这女的单身,离婚10年多了,一直没再找。

这男的已婚,跟自己妻子感情一般,觉得过的没滋没味,就打上了这离婚女的主意。

之后男子多次跟女子聊天,经常约女子,还老说想晚上来女子家坐坐。

但是女的出于礼貌,一直都是拒绝,还说:白天陪你可以,晚上就算了吧!

但是这男的不放弃,隔三岔五的就找这女的聊天。

3月6日晚上,这男的又开始发消息了,说心情不好,想跟这女的喝酒。

说着说着还直接来了,这次女的没拒绝,邀请他上了楼。

到了女子家里,她拿出珍藏的酒,开始跟男子你一杯我一杯喝了起来。

时间越来越晚,女子劝男子回家,但是男子赖着不走。

之后女子说跟男子分开睡,她睡卧室,让男子睡在外面。

这女的中间还留了个心眼,把两人的对话录了音。

但是晚上,男的不老实了,偷偷跑到了女人的床上!

事后女人说,房间门锁是坏的,但是她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她觉得非常痛苦。

她说自己当时喝酒太多,没意识,而且自己本身又精神方面的病,所以事情发生时根本反抗不了。

但是男子却不这么说,他说当时就是气氛到那了,男女之间,半推半就都是你情我愿的。

看男的这么说,这女的不干了,直接报警就把这男的告了,告他强迫!

同时,这女的还提供了聊天记录和录音证据。
但最终结果却让她傻眼:不予立案!原因是,只认定两人发生了关系,但没有依据说是强迫。

这让女子非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结果还是一样的,维持原结果。

但是女子依然不服,决定还要继续往上告。

值得注意的是,这女子在这个过程中,根本没有要男的赔钱,更没要求他离婚,好像自始至终就是要一个公道。

对此,男子妻子的回应让人意外,她说这种事情她不干预,这是成年人的正常生活,即使作为妻子,她也不会管丈夫这事!

妻子还说,丈夫做生意得罪人,怀疑女子是蓄意找事的!

这回应也算是让人耳目一新了,三个当事人各说各话,还谁也不服谁,谁也不干预谁!

但是话说回来,这事到底怎么算呢?

针对此,有关专业律师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个女的自己出具患有精神问题的诊断说明,在这种情况下,加上酒精的作用,确实是存在反抗不了、违背她的意志的可能性。

而且结合她之前提供的聊天记录,还有录音,证明在事发之前,女子是拒绝了多次的。

所以综合来看,女子自己说她当时反抗能力和意识薄弱,也是有可能,那就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手段的范畴。

她对现在的处理结果依然不服,正在准备申请立案监督,具体后续,期待下一步的进展。

其实这女的最不妥的就是当天晚上把男子放了进来,这一步就导致后面很多事情说不清楚,所以很被动。那关于这事您怎么看的呢?欢迎聊一聊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