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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女孩称遭2男性侵立案后撤案 近日,内蒙古乌兰浩特钟先生反映,其妹妹张某13

13岁女孩称遭2男性侵立案后撤案 近日,内蒙古乌兰浩特钟先生反映,其妹妹张某13岁时遭两名男子性侵,警方立案四个月后以“无犯罪事实”为由撤案,称双方自愿且男方对女孩未满14岁不知情。家属不服并申诉,当地检察院回复称未发现警方违法行为,哥哥表示将继续申诉。13岁女孩称遭2男性侵家属发声

据女孩自述,2024年7月12日她经同学推荐添加包某微信,因被嘲讽“照骗”前往对方公寓,抵达后被包某、吴某锁在屋内先后性侵并拍下视频,事后二人以曝光视频威胁多次见面。事件因朋友报警于9天后曝光,警方立案当晚将两人抓获并取保候审,11月29日撤案。

律师认为撤案不妥:与已满12不满14周岁幼女发生关系,若从身体发育、言谈举止等可判断为幼女,应认定行为人明知。包某通过同届同学认识张某,完全有机会知道其年龄,不能仅凭外表判断。此外,使用暴力胁迫手段与幼女发生关系,不论是否明知对方年龄都构成强奸罪。律师建议家属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监督。律师称不知年龄不是强奸撤案理由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34
用户10xxx34 4
2026-06-27 19:45
应对当地的公检法相关人员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