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啤酒下去,程女士觉得不对劲。吐出来一看,杯子里漂着粉红色凝胶。
她没喝多,酒量她自己清楚。那口酒的味道不对。
监控调出来,真相特别简单。她上厕所的时候,邻桌一个叫韩某的男人,往她杯子里倒了东西。等她回来,又假装没事人一样给她斟满啤酒。
韩某之前还特意把那东西拿给她看过。全英文包装,每袋100毫克西地那非。
西地那非最大推荐剂量就是100毫克。一天最多一次。
一个陌生男的,拿最大剂量往你杯子里放。然后告诉你,这是在开玩笑。
程女士报警。滁州琅琊分局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立案。调解,韩某赔13000。
赔了13000。这事就算完了?
程女士不认。她咨询律师后撤销调解协议,退回全部赔偿,要走法律程序。
韩某对记者说,那东西就是果冻。说拿出来的时候程女士看见了。说就是开玩笑让她尝一口。
我们来捋一捋。
一个陌生人,未经允许坐你旁边摸你腿搂你腰。
趁你不在,往你杯子里放东西。
放的东西是他自己说的“果冻”,是最大剂量的处方药。
这叫什么?
法律的门槛,到底划在哪?
西地那非是处方药。你往别人杯子里放处方药,跟放安眠药,本质上有什么区别?
程女士不是第一个遇到这种事的人。酒吧、清吧、夜店,离开座位再回来,杯子里的东西还是不是原来的,没人敢打包票。
这事儿真正让人心里发毛的地方在于——是不是非得人倒下去、出了大事,才算事?
程女士退回了那13000。她在用行动说,这事不是钱能平的。
如果法律不给个说法,那女士们能怎么办?每个人出门带个盖子?上厕所端着杯子一起去?
你觉得呢?如果你是程女士,你会退那13000吗?
来源:荔枝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