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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换新窗帘反被索赔12000元,租房天价索赔乱象,到底是谁在不讲理 太

300元换新窗帘反被索赔12000元,租房天价索赔乱象,到底是谁在不讲理

太无耻!2022年,两位女子合租了一套房子,因房间的窗帘太旧太脏,二人就将旧的扔掉,花300元买了一副新的挂上,结果这下闯了祸,退房时房东发现了,说自己的旧窗帘是真丝的,要求二人赔偿12000元。

两名当事人都是刚踏入社会的年轻女生,在大城市打拼,收入本就不算宽裕,租房过日子能省则省。这套老小区的出租房,屋内窗帘常年风吹日晒,布料大面积发黄发污,边缘发霉脱线,拉合的时候还会掉细碎的灰尘,住进去之后看着格外闹心。两人私下商量,觉得一副破窗帘不值钱,与其将就忍受糟糕的居住环境,不如花小钱改善一下,索性直接把旧窗帘丢进了垃圾桶,网购平价遮光窗帘换上,自始至终没有通过微信、电话和房东确认一句,这种想当然的心态,直接给自己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租房时遇到房屋老旧软装,你会自作主张更换,还是提前和房东沟通确认?

租期结束办理退房交接,原本流程走得顺顺利利,房东的目光扫过客厅的新窗帘,脸色瞬间变得难看。原本客气的交谈氛围直接破裂,房东一口咬定被丢弃的旧窗帘是早年高价购置的重磅桑蚕丝面料,原价12000元,即便使用多年,折旧之后依旧要租客全额赔付。房东态度强硬,放话不拿出这笔钱,就直接扣除两人四千多元的租房押金,还扬言要走法律途径起诉,利用年轻人怕麻烦、不懂法规的弱点进行施压。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明确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善或者增设租赁物附属设施,否则出租人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者赔偿实际损失,这是租客必须遵守的法律红线,也是第一个核心知识点。但很多房东刻意曲解这条法规,把“赔偿实际损失”偷换成“按原价全额赔付”,完全无视物品自然折旧的客观事实,这也是租房纠纷里最常见的霸王操作。
面对房东无凭无据的天价索赔,你会自认倒霉花钱消灾,还是坚持通过正规渠道维权?

两个女生当场就慌了神,300块钱的支出,换来上万的赔偿要求,这个落差任谁都难以接受。她们提出将新窗帘留下抵扣损失,被房东直接拒绝,对方反复强调真丝面料的稀缺性,可全程拿不出正规购买发票、材质鉴定证明,只有一张模糊的手写单据,连正规商家公章都没有。国内租房市场调研数据显示,毕业季前后,软装天价索赔纠纷占城市租房矛盾总量的27.3%,其中八成以上房东无法提供有效的价格凭证,纯粹靠漫天开价拿捏涉世未深的年轻租客。

民事赔偿执行填平原则,赔付金额只能弥补权利人的实际财产损失,不能带有惩罚性溢价,这是第二个关键知识点。通俗来讲,哪怕旧窗帘真是真丝材质,经过多年损耗后残值会大幅缩水,绝不能按照全新价格核算赔偿。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房东声称物品价值上万,必须同步提供购买凭证、折旧核算报告、材质检测证明,三项材料缺一不可,空口描述在调解、庭审环节完全不具备法律效力,这是第三个知识点。

双方僵持不下,纠纷最终被移交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要求房东举证,对方翻遍家中旧物,始终拿不出具备法律效力的票据,调解人员随即联系第三方软装鉴定机构,对同款旧款窗帘进行材质核验,最终证实所谓的真丝窗帘,只是普通仿真丝化纤面料,使用年限超过10年,市场残值不足200元。

最终敲定的调解方案里,两名租客向房东补偿200元旧窗帘残值,自行拆除带走新窗帘,租房押金全额退还,房东的天价索赔计划彻底落空。

整件事里,两名年轻租客存在明显过失,未经房东许可擅自丢弃原有房屋设施,处事太过草率,年轻人法律意识薄弱,总觉得老旧物件不值一提,这种侥幸心理很容易让自己陷入被动。但房东借着房屋产权肆意敲诈,把破烂软装包装成天价资产薅租客羊毛,这种行为已经突破道德底线,索赔金额达到立案标准时,还会涉嫌敲诈勒索,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租房本身是双向约束的民事行为,租客要尊重房东的财产权益,房东更不能利用自身优势地位肆意压榨外来务工群体。任何纠纷的解决,最终都要依靠证据和法律支撑,靠耍小聪明漫天要价,最后只会落得得不偿失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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