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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94岁老太太,不愿意把自己住的这套房子过户给儿子,居然被儿子媳妇在老太的住

北京,94岁老太太,不愿意把自己住的这套房子过户给儿子,居然被儿子媳妇在老太的住所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全天候的监视,对其辱骂,老太因为长期受儿子媳妇的恐吓,威胁,3次向法院申请保护令,法院终于出手了。

94岁的老太太,她跟儿子儿媳住得近,就在隔壁。

本来一家人住得近能互相照应,可谁能想到,这反倒成了老太太噩梦的开始。

两年前那片老宅子传出了要拆迁的消息,儿子和儿媳动了心思,想把老宅的产权弄到自己名下。

老太太不同意,这房子是她住了一辈子的安身之处,给了儿子她住哪儿?

老太太这一拒绝,儿子儿媳的态度就彻底变了,之前还算客气,后来就隔三差五地冲过来骂人。

骂得很难听,光骂还不够,两口子还动手砸东西,把两家之间的院墙都砸了。

更过分的是,他们在自家屋檐下装了带夜视功能的高清旋转摄像头,镜头直接对准老太太的院子。

老太太一举一动都在监控底下,连在院子里晒个太阳都觉得有眼睛盯着自己。

老太太被折腾得够呛,94岁的人了,本来身体就不好,被这么一吓,整宿整宿睡不着,焦虑得不行,心脏病都犯了。

更寒心的是,老太太生病的时候,儿子儿媳非但不管,还把保姆给辞了。

一个94岁的老人,只能靠80多岁的邻居陪着去医院买药。

老太太实在撑不住了,在女儿的帮助下,她第一次跑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查实情况后,认定儿子儿媳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精神侵害,给老太太发了保护令,禁止郭某夫妇对老太太实施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可这保护令下去,两口子根本不放在眼里,保护令该违反还违反,院墙该砸还砸。

老太太没办法,第二次、第三次跑去法院申请,法院先后三次给老太太签发了保护令,还专门把裁定送到了村委会和派出所,让大家一起盯着。

但儿子儿媳还是不当回事,法院多次劝都没用。

最后法院动了真格,依法对两口子各罚了1000块钱,直到罚款落到头上,这两口子才总算低头认了错,把摄像头拆了,把砸坏的院墙也给修好了。

老太太不再害怕被人欺负,让女儿代笔给法院写了封感谢信。

信里说,感谢法官让她知道,法律不只是冷冰冰的条文,更是护着老百姓安宁的暖力量。

罚款之后两人才收敛,要是再犯,那就不是罚款能了事的了,可能就要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了。

94岁的老太太的遭遇已经不是什么家庭矛盾了,这是明摆着欺负人。

很多人可能会问,儿子为什么这么干?说到底就是为了房子,老宅子要拆迁,想把产权弄到自己名下,老太太不答应,两口子就翻脸了。

一套房子能让人连亲妈都不认,这种事这些年听得还少吗?但听归听,真看到细节还是让人堵得慌——装摄像头监视自己94岁的老母亲,这得是什么样的人才干得出来?

老太太前后跑了三次法院申请保护令,法院也够给力,三次都给签了,还专门把裁定送到村委会和派出所,让大家都盯着点。

可儿子儿媳根本不把保护令当回事,该砸墙砸墙,该骂人骂人。

直到法院动了真格,一人罚了1000元,这两口子才老实了,拆了摄像头、修好了墙。

这里头有个问题值得琢磨:保护令发下去了,对方不拿它当回事怎么办?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光有法律条文还不够,执行必须跟上。

法院前面发了三次保护令,儿子儿媳一次都没当回事,说明纸面上的保护对他们没有威慑力,直到罚款落到头上,才低头认错,法律的权威,最终要靠执行力来支撑。

老太太后来让女儿代笔写了封感谢信,她说法律不只是冷冰冰的条文,是护着老百姓的暖力量,这句话从一个94岁被亲儿子欺负的老人嘴里说出来,分量不一样。

《反家庭暴力法》第34条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法院三次签发保护令后,儿子儿媳依然砸墙、监控,拒不履行。

法院先罚款1000元,用的就是这一条,罚款之后两人才收敛。

这说明保护令的威力不在纸上,而在后面的强制手段——罚钱、拘留、甚至刑事追责,一步步加码,才能让无视法律的人真正感到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