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一业主的空置新房钢化玻璃无故自爆,谁来担责?
近日,梅州兴宁万象观邸一位业主遭遇了烦心事。
据业主反映,其名下的一套房产已空置一个多月,期间水电几乎零消耗,屋内无任何人员活动、打扫或搬运家具的记录,所有窗户也一直处于紧闭锁死状态。
然而,到了6月29日,业主前来查看时,竟发现卧室窗户的整块钢化玻璃已经粉碎性破裂。
业主表示:“懂行的人一看便知,玻璃中间清晰呈现出了钢化玻璃自爆特有的标志性“蝴蝶斑”纹路。”
业主从物理常识角度分析:若是此前有人为轻微磕碰,玻璃理应当场碎裂,绝无可能时隔数月、在无人居住期间自行开裂。且整片玻璃表面找不到任何撞击凹痕或划痕,完全排除人为损坏,应是玻璃内部硫化镍杂质超标,因温差变化导致的产品质量自爆。
此事的问题在于,当业主联系物业及开发商负责玻璃事宜的工作人员后,对方既不来现场仔细查验实物纹路,也无视房屋长期空置的客观事实,直接一口咬定是业主方人为磕碰所致,以此为由拒绝提供免费更换与维修。
业主质疑:窗户系开发商交付时的原装产品,且在质保期内,因原材料缺陷导致的自爆本就应由开发商承担保修责任。如今对方无凭无据强行甩锅,让新房还没来得及入住就平添烦恼。
试问:在缺乏人为破坏证据、且具备典型自爆特征的情况下,开发商仅凭一句“人为磕碰”就想推卸责任,此事究竟该由谁来定性?业主又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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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