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案子其实是在给所有人一个信号:婚恋不是收割场,“自愿赠与”不能成为某些借婚姻敛财之人的法宝。
当然反过来说,真是自愿送的小额礼物、节日红包,法律也不会让人反悔要回去,这就以为着“自愿赠予”应该有个度,这个可以参考赠予者的经济条件。
当然最好的办法,如果金额偏大,确实不是自愿赠予,可以标注理由用途,这看起来有点“防人之心”,可在未来的日子,或许也可以成为另外的不一样回忆。
这案子其实是在给所有人一个信号:婚恋不是收割场,“自愿赠与”不能成为某些借婚姻敛财之人的法宝。
当然反过来说,真是自愿送的小额礼物、节日红包,法律也不会让人反悔要回去,这就以为着“自愿赠予”应该有个度,这个可以参考赠予者的经济条件。
当然最好的办法,如果金额偏大,确实不是自愿赠予,可以标注理由用途,这看起来有点“防人之心”,可在未来的日子,或许也可以成为另外的不一样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