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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70多岁的老人误转给老友1100元,他之前不想要,现在想要回,可老友已经离

杭州,70多岁的老人误转给老友1100元,他之前不想要,现在想要回,可老友已经离世两三年了,老友儿子接听的电话,得知老人意图后称:父亲手机只能收到信息,但无法操作转账。老人前往银行求助,工作人员告知,钱款是通过支付宝转出,需联系该平台处理。客服表示,如果收款方已经离世,账户内资金属于遗产,想要追回,必须走遗产继承流程,还是需要联系逝者儿子,配合办理。但客服也曾帮忙对接逝者儿子,但对方表示:自己不要老人的钱,却不愿配合转账,平台只能建议老人通过其他途径索要这笔钱。

说起这1100元,老人也很懊恼,他只是手指有点粗、眼有点花,就连续三次点错收款人。

2026年4月10日,老人本想给自己银行卡转600元,第一次操作只转出100元,还错转到老友账户。

二人年纪相仿,早年关系要好,只是已经三五年没有联系。

当时老人觉得金额不大,便没有讨要,心想如果对方主动联系退款自然收下,不退还也无所谓。

随后他再次转账500元给自己,又一次操作失误,钱款依旧转给了这位老友。

老人依旧没打算追回,只当是送给对方的零花钱。自身经济条件尚可,平日里走亲访友购置礼品花销都不止这点钱。

虽说心里多少有点舍不得,但不愿为此主动打扰,更不想因为几百元损耗多年情谊。

到6月12日,老人又打算给自己转500元,依旧因为手指粗操作失误,第三次把钱转给了这位老友。

这次老人实在无法释怀,前后累计转错1100元,损失不算小。他抹开面子拨通老友电话,说明转错钱款的情况,想要对方退还。

可接电话的不是老友,而是对方儿子,还告知老人一个意外消息:他的父亲已经离世两三年。

老人这才恍然大悟,难怪之前多次转钱过去,始终没有收到对方回复。

得知老友已经过世,老人立刻说明来意,希望对方儿子退回误转的钱款。

但老友儿子表示,自己只能登录账号查看消息,无法完成转账操作,没有办法把钱转回给老人。

老人一时无计可施,便前往银行寻求解决办法,认为资金问题银行可以处理。

可银行工作人员告知,这笔转账通过支付宝渠道完成,退款事宜只能联系支付宝平台处理。

老人来回奔波十分折腾,为了拿回钱款,还是辛苦拨打了支付宝客服电话。

客服向老人解释,收款人身故后,账户内的钱款属于逝者遗产,想要追回这笔误转款项,必须走完遗产继承流程。

逝者儿子是法定继承人,退款一事只能由对方配合办理。

兜兜转转问题又回到逝者儿子身上。此前对方本就不愿配合,老人主动提出愿意承担办理手续产生的全部费用,对方依旧嫌流程麻烦,不肯出面操作。

客服工作人员也曾主动帮忙联系逝者儿子,但对方态度始终不变:这笔钱我不会私自占有,但办理手续太过耗费时间,自己没空也不愿配合操作。

眼下老人束手无策,他十分不解:转错账虽是自己操作失误,平台难道不能根据实际情况直接把钱退回吗?

首先,法律从不看“谁可怜”,法律只看“权利归属”。

这笔1100元,属于典型的不当得利。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通俗讲:你没有任何资格拿这笔钱。

不是借款、不是赠与、不是报酬,纯纯别人操作失误落在你账户里的钱。

只要是不当得利,自始自终都不属于你,必须返还。

哪怕收款人已经去世,这笔债务不灭失、不消失、不随人走。

很多人有一个巨大误区:人不在了,账就烂了。

不对。

人 死,财产归继承人,债务同样归继承人。

这就是这个案子最核心、最经典的法理。

逝者的儿子,继承了父亲的账户资产,就要承担还钱的义务。

你可以不要这笔钱,但不能占着权利、规避义务。

他说:我不要你的钱,我只是懒得办手续。

这句话,情理上看似合理,法律上完全站不住脚。

法律有一个至高原则:权利和义务统一。

享受遗产的权利,就得承担遗产附带的债务。

不能好处全要,麻烦不担,天下没有这样的道理。

第二点,很多人疑惑:支付宝为什么不能直接把钱退给老人?

很多人误以为平台冷漠、死板,其实平台是守法的一方。

人去世后,网络余额自动变成遗产,是受法律严格保护的私人财产。

平台只是托管者,没有权限私自划转他人遗产。

支付宝私自退钱,反而会侵犯他人财产权,承担法律责任。

不是平台不帮忙,是程序正义守护所有人的财产安全。今天破例,日后他人遗产都可能被随意划走。

第三,协商不成,起诉继承人。

法院会判定为不当得利,全额返还。

判决生效后,无需对方同意、操作、配合,法院可强制执行,平台直接划拨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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