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澳大利亚外长黄英贤表示:已就中国新颁布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向中方直接表达了关切。
这就奇怪了,我们颁布法律,与澳大利亚政府有什么关系?他们有什么可“关切”的?
莫非是做贼心虚?他们原本在做或者是想做的事,受到我们新颁布的法律约束了?例如——第六十三条明确:境外人员若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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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澳大利亚外长黄英贤表示:已就中国新颁布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向中方直接表达了关切。
这就奇怪了,我们颁布法律,与澳大利亚政府有什么关系?他们有什么可“关切”的?
莫非是做贼心虚?他们原本在做或者是想做的事,受到我们新颁布的法律约束了?例如——第六十三条明确:境外人员若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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