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一女子陪老板出差,期间老板突然说自己口腔出血,要去医院,女子因为手头还有活,就没陪老板一起去,没想到1个月后,她突然被公司辞退,理由就是她没陪老板去医院严重违反职业道德,且违背公序良俗等等…女子这下懵圈了。
我做了十几年企业行政,这种事见得真不少,说白了就是公司本来就想裁人,随便找个由头罢了。员工的岗位职责里哪有陪老板看私人病的要求?当时姑娘手头还有公司的急活要赶,先紧着工作走完全没毛病。
又是扣违反职业道德的帽子,又是扯违背公序良俗,真当劳动法是摆着看的?合法辞退的情形法律写得明明白白,这事儿半条都挨不上,妥妥的违法辞退,去仲裁的话赔偿金稳拿。
真的劝打工人都多学点劳动法,碰到这种乱找理由开人的公司千万别认怂,该维权就维权,不能惯着这些把员工当私人保姆的老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