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撞人这事
我有3个想不通
首先是那对带孩子闯高速的父母,那么大的“禁止非机动车驶入”的牌子竖在入口,你说你识字也看见了,还敢骑电动车往上闯,不就是赌所有司机都能及时看见你、都敢给你急刹?拿一家三口的命去赌“应该不会出事”,这心大的我真没法理解。再就是正常行驶的宝马车主,没超速没酒驾一点错没有,突然窜出来三个人,换谁都刹不住啊,凭啥就得赔钱?难道就因为开的车贵就活该吃这个闷亏?最闹心的是那个优者危险负担原则,本来是为了保护真的弱势的人,现在反倒成了“我弱我有理”的挡箭牌,违规的人没成本,守规矩的人平白遭灾,那守规矩的人的权益谁来保?你们怎么看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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