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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得漂亮!”北京,一女子花了578000多,给孩子补课,从初三到高三一共4年,

“干得漂亮!”北京,一女子花了578000多,给孩子补课,从初三到高三一共4年,孩子成绩却一点没提高,女子丈夫只知道她给孩子补课,不知道花了这么多钱,钱花了没效果,丈夫怒了,一查不要紧,发现机构没备案,还无证办学。丈夫愤而将该机构告上法庭,索要全部费用。网友吐槽:要说智商,补了四年才醒过味儿;要说人品,摆明想白占便宜;要说事理,整个一甩锅。摊上这样的孩子,真不冤!

涉事机构根本不是什么正规教育培训学校,就是一家注册为文化传播类的公司,顶着 “素养培训” 的名头租下场地,暗地里从 2024 年 6 月就开始开展学科类补课,既没有教育部门核发的办学许可证,也没有完成正规的学科培训备案,本质就是一家钻监管空子的黑机构。

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今年 5 月就已经对这家机构作出了行政处罚,查实它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光 “中高考圈题点睛班” 就招收了 20 名学生,违规收款 20.57 万元,核算下来违法所得三万余元。

最终监管部门责令其立即停止办学、退还全部所收费用,并处违法所得一倍的罚款,目前这家机构早已退租停业,连经营场地都撤了。

这位母亲前后四年分多笔向机构转账,累计五十七万八千余元,平均下来一年补课开销超过十四万,单月花费就有一万多,这笔开支放在普通家庭里完全是不敢想的数字。

更耐人寻味的是,孩子的父亲全程只知道孩子在参加课外辅导,对具体的花费金额一无所知,直到高考成绩公布,发现孩子分数和四年前相比几乎没有长进,这笔巨额支出才彻底暴露。

换任何一个家庭遇上这种事都难以接受,一边是几十万积蓄打了水漂,一边是家人长期隐瞒大额开支,两头都堵得慌。

网友为此吵成了泾渭分明的两派,两边的说法都站得住脚。

支持家长的人认为,无证办学本身就是触碰法律红线的行为,双减政策三令五申整治违规学科培训,这家机构换个公司外壳就敢继续干黑心生意,现在被抓了现行,家长要求退费天经地义。

更何况监管部门已经定性其违规经营,家长走法律途径维权完全合理,总不能让黑机构赚了昧心钱还没人管束。

反过来吐槽的网友话说得也毫不客气。

补课有没有效果,最多一个学期就能看出端倪,成绩有没有提升、孩子状态有没有变化,当家长的不可能整整四年都毫无察觉。

说白了就是当初抱着 “砸钱就能提分” 的幻想盲目投入,现在预期落空了,才翻旧账拿资质说事,本质就是想白嫖四年的课程,把钱全额拿回去。

还有人调侃,当父亲的四年都没上心过问孩子的学习,连补课花了多少钱都不清楚,现在出事了站出来维权,教育责任没见承担多少,甩锅的动作倒是挺快。

这件事的核心争议点,从来都不是 “补课没效果能不能退费”,而是 “机构无证办学该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家长单纯以 “成绩没有提高” 为由起诉要求全额退费,法院基本不会支持。

毕竟没有任何合规的培训合同会承诺百分百提分,孩子的学习成绩是自身努力、学习习惯、学校教育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不能把所有责任都推给培训机构。

但这次家长抓住了最关键的突破口,直接以无证办学、违规收费作为起诉理由,一下就站在了法律的有利一方。

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都明确要求,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必须经过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

未经审批擅自办学的,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双方签订的教育培训合同,会因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大概率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合同无效的前提下,机构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应当予以返还。

但返还不等于全额退费,法律从来不会支持 “上完课再全额退钱” 的白嫖行为。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分担损失。

机构无证经营、虚假宣传、违规收费,显然是主要过错方,理应承担大部分责任。

但家长一方也并非毫无过失,四年时间里既没有主动核查机构办学资质,面对成绩长期停滞的情况也没有及时止损,甚至长期向家人隐瞒大额开支,自身也存在明显的疏忽。

参照国内同类案件的判例,此前山东一起高三学生上完全部辅导课程后,以机构无资质为由起诉全额退费的案件,法院最终仅支持了部分退款,退费比例大约在七成左右。

放到北京的这起案子里,全额退回五十七万八的可能性非常低,结合双方的过错程度,最终的退费比例大概率会落在六成到九成之间,具体数额还要看双方的举证情况和法院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