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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胜诉敲响中国纹样版权保护警钟这件事敲响的警钟是:我们必须保护好中华民族的优秀

LV胜诉敲响中国纹样版权保护警钟

这件事敲响的警钟是:我们必须保护好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与历史沉淀。文化自信是好事,鼓励文化交流与互学互鉴也是好事,但因为没保护好自己的文化而被别人魔改挪用,甚至被人据为己有,那就是败家了。

这次大家愤怒的点不在于一场官司,毕竟判决有法律依据;大家愤怒的是,某些国际大牌长期从中国传统文化纹样中汲取灵感,却从不清楚说明这些灵感的来源,甚至在利用中国文化打响自己品牌后,反过来要求中国人为这些借由中国文化创新出的内容支付高昂溢价,并意图将在中国传承千年的精髓据为己有,不许中国人再用。

如今的版权法等法律,都是近现代的产物,对支持西方品牌的诉求是有优势的,而中国千百年的文化传承,如果我们不主动申请商标或法律保护,未来都有可能被别人占据话语权和所有权。LV的四瓣花图案有多像唐代宝相花纹,纪梵希的标签有多像中国青铜器上的云雷纹,我觉得稍微有点艺术基础的人都看得出来。这件事给我们提了个醒:不要因为老祖宗给我们留下的文化家底丰厚,就随便拱手让人,不加珍惜。

不止时尚界,中国文学哲学的内容也常被拿去二创魔改。《降世神通》用了中国的元素理论,《黑暗物质》用了《易经》中的哲学,但这些东西一旦被西方人用西方叙事去诠释,我们就失去了对中国文化正宗叙事的优势地位。至于迪士尼的《花木兰》,把一个为父从军的英勇女子,改编成一个逃婚、追求西方个人主义的不洋不中的角色。你觉得外国人听到“木兰”,是会想起《木兰辞》,还是动画片里那只莫名其妙的小龙呢?

这不是小事情,一定要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