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上海这事儿,听完让人头皮发麻。
一对小情侣,酒店门一关,正是你侬我侬的时候,结果一抬头,好家伙,窗外趴着个大男人!那不是路过瞟一眼,那是蹲那儿举着手机拍了十分钟!十分钟啊,兄弟们,这心理素质,比刑侦队的都强,就是没用在正道上。
最让人解气的是这小伙子,没怂。没说“算了,家丑不可外扬”,直接报警,还把偷拍的和酒店一块告了。法院判决也挺有意思:偷拍的那个变态,赔7000块,还得写检讨(书面道歉)。但这7000块里,有2000是精神损失费,剩下5000居然是律师费!这操作太骚了,意思就是:你让人家为了讨个说法花了这么多钱请律师,这钱你得掏!这哪是赔钱,这是罚他替人家打工呢。
再看那酒店,以前出了事总是一脸无辜:“外人干的,关我啥事?”这次法院没惯着,判了个20%的补充责任。虽然钱不多,但这脸打得响啊!你安保干嘛吃的?人家在两个楼层来回晃悠听动静,你保安是睡着了吗?一楼窗户那么容易翻,你限位器是摆设吗?这下好了,不仅得赔钱道歉,以后同行提起这事儿,都得拿你当反面教材。
不过咱也得说句实在话,那2000块钱的精神损失费,对于被看了全过程的小姑娘来说,顶个屁用啊。钱能赔,心里的阴影能赔吗?万一那变态手机里有备份,或者传出去了咋办?这才是最让人后怕的。法院判的是“没造成严重后果”,但对这姑娘来说,这后果可能跟着一辈子。
所以啊,兄弟姐妹们,以后住酒店,尤其是低楼层,进门第一件事:拉窗帘,锁窗户!别嫌麻烦,你嫌麻烦,那些趴窗台的变态可不嫌麻烦。碰到这种事儿,别怕丢人,就得像这小伙子一样,死磕到底,让他赔钱,让他留案底,让他知道,偷窥也是有代价的!这2000块虽然少,但那是尊严的标价,一分都不能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