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刚科技观察向判决LV胜诉的法官提出了疑问:判LV胜诉的法官,是在哪里学的法律?
三星在韩国告苹果,三星赢;苹果在美国告三星,苹果赢!唯独在中国,法官为什么判外国企业赢?
LV的图案标志明显属于配图,属于通用图形!这个不能作为侵权理由,如果店面用LV字母图案或相似字母图案开发产品,这才应视为侵权!
如果LV用的是自己原创图案,状告别的品牌也是理所应当!但是它用的是公用图案,不仅能商标注册成功,还能赢官司这就让人理解不了了!
有网友把徐法官以前写的论文翻出来了,二审打算把她自己的话拿出来怼她!虽然这些年她没少审案奖也没少拿,可这回对商标法的解释,跟别人想法完全不一致!
LV除了在江苏,在日本美国意大利,同样的官司全都败诉!所以说这个法官很特别!
谁也不会想到喝杯奶茶还能和LV联想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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