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应来了!河北唐山这场拖了整整11年的肇事赔偿纠纷,终于迎来了新的进展。当年把老人撞成重伤、还敢当众放话耍赖的女子,连同帮她藏匿财产的女儿,双双付出了代价。
事情要从2015年10月说起,刚拿到驾照才两个月的黄淑芬,开着女儿名下的小轿车出门,在唐丰路路段撞上了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的赵香斌。
62岁的赵香斌当场摔成重型颅脑损伤,人直接被送进了重症监护室。当地交警部门很快作出责任认定,黄淑芬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赵香斌承担次要责任。
老人在病床上一躺就是两年多,始终没能清醒过来。家里为了给他治病,掏空了所有积蓄,还欠了不少外债。黄淑芬那边前前后后只垫付了两万六千元的医药费,这笔钱还是在交警和法院的多次催促下才交的。家属多次找她协商后续治疗和赔偿的事,她要么避而不见,要么就推说自己没钱。
2017年8月,法院正式下达民事判决书,算上医疗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等各项费用,黄淑芬总共需要赔偿赵家八十余万元。
扣除她之前垫付的部分,还需支付近八十六万元。判决书下来之后,黄淑芬没有提出上诉,却也丝毫没有履行赔偿的意思。
受害者的儿子赵勇找到她当面沟通,她直接撂下一句“我就是人品有问题”,摆明了就是要赖掉这笔赔偿。她甚至还直白地说,自己就是要耗着,耗到对方扛不住,最后只能接受少赔钱的结果。
实在走投无路的赵勇,把整件事和相关录音发到了网上。“教科书式耍赖”的说法很快传遍全网,黄淑芬成了人人指责的对象。舆论发酵第三天,法院就对黄淑芬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同时将她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谁也没想到,拘留结束刚过去没几天,在病床上昏迷了两年多的赵香斌,最终因为伤势过重抢救无效离世。老人的去世让案件性质发生了变化,黄淑芬随即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逮捕,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很多人当时都觉得,坐了牢总能让她认识到错误,出来后该履行赔偿了。可现实是,刑满释放的黄淑芬,依旧没有还钱的打算。她对外一直声称自己丢了工作、身败名裂,手里没有任何收入,根本赔不起。
暗地里,她早就开始着手转移自己的财产。法院后来查明,从2015年12月到2021年11月,黄淑芬和女儿刘明月之间有大量的资金往来,其中被认定为无偿赠与和无偿转让的财产,合计超过四十万元。她以为把钱转到女儿名下,法院就查不到、执行不了,这笔钱就能稳稳保住。
这11年里,赵勇从来没有停下追讨赔偿的脚步。法院也多次对黄淑芬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陆陆续续扣划回十余万元的款项。
整个过程里最让人唏嘘的是2021年,黄淑芬主动向法院账户转入了500元钱,这是判决生效四年间,她第一次主动履行赔偿义务。五百元对上七十多万的剩余欠款,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赵勇清楚对方在通过转移财产逃避执行,专门提起了债权人撤销权诉讼,要求法院撤销黄淑芬向女儿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把这笔钱追回来用于赔偿。
这场诉讼又打了好几年,2025年2月,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黄淑芬无偿赠与女儿的四十四万余元财产,要求刘明月在规定期限内将这笔钱返还,用于案件执行。
黄淑芬母女不服一审判决,随即提起上诉。2025年12月,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对赠与金额作出调整,最终认定其中四十万两千余元属于无偿转移,依法撤销该赠与行为,刘明月需限期返还。哪怕到了这一步,母女俩依旧没有收手,又向法院申请了再审,试图继续拖延时间。
时间走到2026年,案件终于有了更进一步的结果。今年2月,刘明月被正式列为被执行人;5月31日,法院向她发出限制消费令;6月1日,因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刘明月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至此,黄淑芬和她的女儿刘明月,母女二人均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当初黄淑芬费尽心机,想把财产转到女儿名下保住这笔钱,到头来不仅转移的财产被法院依法撤销,连女儿也被拖进了失信的泥潭里。
高铁、飞机坐不了,星级酒店住不了,买房贷款、子女就学都会受到影响,原本想留钱给孩子,反而给孩子的生活添了重重阻碍。
从2015年事故发生到现在,已经过去了11年。赵勇从三十多岁熬到了中年,人生里最黄金的这段时间,几乎都耗在了打官司、追赔偿这件事上。
他原本有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为了给父亲讨回公道,一步步学着打官司、查财产、走各种法律程序,支撑他走下来的,就是心里那口气。
目前除去已经执行到位的部分,黄淑芬还欠着近七十万元的赔偿款,相关执行工作还在推进。
当年黄淑芬觉得耍赖就能逃避责任,觉得钻执行的空子就能保住钱,她算准了普通人耗不起漫长的诉讼,算准了把钱放到亲属名下就能躲开追查。
她没算到的是,法律不会放任这种逃避责任的行为,转移财产的伎俩早晚会被拆穿,该承担的责任,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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