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一名女子从2009年起在某执法大队做保安保洁,16年间吃住全在门卫室,没有一天专门休息日,2025年8月却被口头辞退,理由竟是“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更让人意难平的是,她每月工资3600元,整整16年没给缴社保,单位却拿出一份她签过字的“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理直气壮地声称:按法律规定,可以随时辞退,一毛钱补偿都不给!一审法院竟依据这份合同判她败诉。十六年当牛做马,最后竟换来一张废纸?
这事的主人公叫张爱平,早在 2009 年就和丈夫一起进了原太原交通运输执法局晋源区分局,也就是现在的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太原支队。
为了做好工作,夫妻俩做出了极大的牺牲。他们直接把家安在了单位的门卫室,一日三餐、日常起居全都挤在小小的值班室里,全年无休、全天候在岗。
夫妻二人轮流值守,白天打扫卫生、处理后勤琐事,晚上熬夜巡逻看门,十几年如一日,从来没有过完整的休息日,逢年过节也从来不敢离岗。
熟悉她的原单位负责人也亲口证实,张爱平夫妻俩确实常年在岗,没有专门的休息时间,始终坚守在岗位上。
可以说,这16年里,单位的后勤运转、院区整洁、安保值守,全都离不开这对夫妻的默默付出。
他们没有迟到早退、没有无故旷工,把最好的青春和精力,全都耗在了这个普通的后勤岗位上。
很多人都以为,在一个岗位踏踏实实干十几年,就算没有编制,好歹也算长期劳动关系,老了就算退休,也能拿到一点补偿,不至于落得一无所有。
张爱平也是这么想的,她勤勤恳恳干活,从不偷懒抱怨,每个月拿着固定的3600元工资,一心想着安稳干到退休,安安稳稳过完后半辈子。
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掏心掏肺付出的16年,在单位眼里,竟然一文不值。
2025年8月26日,单位工作人员突然口头通知张爱平,让她次月不用再来上班,单方面终止了双方的用工关系。没有提前商量,没有书面通知,更没有一句安抚,辞退来得猝不及防。
突如其来的辞退,让年近退休的张爱平彻底慌了神。她已经在这个岗位干了一辈子,年纪大了没有别的谋生技能,16年扎根在这里,早已把单位当成了依靠。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单位给出的辞退理由和处理方式,简直让人寒心。
单位对外给出的辞退理由,是张爱平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离岗条件。可最离谱的是后续的补偿说法,单位直接拿出了一份张爱平签过字的“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以此作为终极依据,拒绝所有补偿。
可能很多普通人不清楚其中的门道,简单直白地说,法律上的非全日制用工,就是大家常说的小时工、临时工。这种用工模式,用人单位不用缴纳社保,随时可以终止用工,而且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靠着这一纸合同,单位直接底气十足地表态:辞退合法,无需补偿,16年社保也一分不用补缴。
张爱平得知这个结果后,彻底懵了。她打了十几年工,一直以为自己是单位正式聘用的长期员工,从来不知道自己竟然是“小时工”。她回想当年签合同的场景,满心都是委屈和无奈。十几年前签合同的时候,单位只是让她签字,全程没有详细解释合同性质,没有告知她非全日制用工的利弊,更没有说过这份合同会让她失去社保、失去退休补偿。
对于普通底层打工人来说,大多不懂复杂的劳动法条款,面对单位拿出的制式合同,只能被动签字,根本没有议价和甄别能力。张爱平就是如此,她老老实实签字干活,以为只是常规入职流程,万万没想到这随手签下的名字,竟然成了日后自己维权的最大阻碍。
事实和合同的差距,更是离谱到让人无语。法律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日均工作时长、周工作时长都有严格限制,根本不允许全天候在岗。
可张爱平的实际工作状态,和小时工没有半点关系。她吃住全在单位,全年无休、24小时待命,一人干多份活,实打实的全日制全职工作,强度远超绝大多数正式员工。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拿回属于自己的补偿和社保权益,被无故辞退的张爱平选择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将任职单位告上法庭,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补缴多年社保。
可一审的判决结果,却狠狠浇灭了她所有的希望。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仅仅依据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直接认定双方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关系,判定单位终止用工的行为合法,张爱平索要赔偿金的诉求全部落空,一审直接败诉。
这个判决结果,不仅张爱平无法接受,也让无数网友倍感唏嘘。所有人都明白,评判劳动关系,最该看的是真实工作状态,而不是一纸脱离实际的合同。如果实打实干着全职的活,却被一纸合同定义为临时工,以此规避社保和补偿责任,无疑是对底层劳动者的不公。
目前,不服一审判决的张爱平,已经选择继续上诉,坚持为自己的16年付出讨一个公道。我们也持续期待后续二审的结果,希望法律能够兼顾法理与情理,尊重真实的用工事实,不让勤恳付出的劳动者白白吃亏,不让16年的坚守沦为一场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