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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大爷上午来到情人家里,与情人发生了关系,但事后却突然晕倒。情人瞬间慌了神

河南,一大爷上午来到情人家里,与情人发生了关系,但事后却突然晕倒。情人瞬间慌了神,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大爷女儿,告知大爷突发身体不适,让家属尽快到场并拨打120。但直至大爷女婿到场后,才拨打急救电话,120赶到现场时,大爷已经死亡。

那天早上,朱大爷跟家里人说出去办点事,就出门了。他溜溜达达没去别处,直接拐进了王某的住处。大门一关,谁也想不到里面会发生什么。

可到了上午九点左右,出事了。两人刚发生了关系,朱大爷突然身子一软,一头栽倒在地,当场就不省人事了。王某吓得魂飞魄散,手忙脚乱去摸他的鼻息,发现人已经没了反应。

她彻底慌了神,第一反应不是打120,而是拿起朱大爷的手机,联系了他女儿。电话里她急急忙忙把事情说了一遍,让家属赶紧过来、赶紧叫急救。

女儿接到电话也慌了,一边让王某赶紧打120,一边自己也拨了急救电话。可不知怎么回事,急救电话迟迟没有打出去。一直等到朱大爷的女婿赶到了现场,家人才拨打了120。等救护车赶到的时候,朱大爷已经没了生命体征。

民警很快到场勘查,排除了他杀的可能,认定朱大爷是自身疾病突发猝死。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背着家人去私会情人,发生关系后身体扛不住,就这么走了。

事情闹到这个地步,两家都不好看。在警方的调解下,王某愿意出钱把事情了结。她赔了朱大爷家属一万两千块钱,家属当场签了字,答应收了钱就把遗体拉走处理后事,往后不再追究王某的任何责任。当时双方都签了协议,事情看起来就这么过去了。

可谁能想到,朱大爷的丧事办完之后,家里人越想越不对劲。有人觉得一万二太少了,连丧葬费都不够;有人觉得父亲死在情人家里,不能就这么算了。

一家人商量来商量去,最后决定反悔,把王某告上法庭,索赔四十九万多。理由是王某没有及时抢救,是导致朱大爷死亡的诱因,必须承担责任。

法庭上,双方吵得不可开交。朱家人理直气壮地说,人是在你家出的事,你就得赔。王某又委屈又气愤,说自己第一时间就通知了家属,该做的都做了,协议也签了、钱也给了,对方凭什么出尔反尔。

法院审理后给出了判决,驳回了朱家人的全部诉讼请求,王某不用再赔一分钱。

法官给出了几条理由。首先,朱大爷是七十多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隐瞒家人外出私会,突发疾病猝死,跟王某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其次,王某发现出事后立即联系了家属、找人帮忙,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救助义务,不存在延误救治的过错。

再有,双方在警方调解下签的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自愿签字、钱也付了,家属事后反悔违背了诚信原则,法律不予支持。

法院还特别指出,朱大爷在婚内与他人保持不正当关系,本身就违背了公序良俗,造成的后果理应由自己承担。

一场见不得光的婚外情,最后以猝死收场。一份签好的调解协议,被家属当成了儿戏。法院的判决把道理讲得很明白,法律讲人情,但更讲规矩;同情弱者,但不纵容无理取闹。朱家人不但没拿到一分钱赔偿,还搭上了诉讼费。

这事儿说到底,七十多岁的人了,身体本来就不比年轻人,有些事做不得就是做不得。背着家里人在外头乱来,出了事怪谁呢?只能怪自己。

而对于王某来说,虽然法律上不用再赔钱,可这事儿闹得满城风雨,街坊邻居指指点点,日子也不好过。一场糊涂事,害了两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