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子都悔青了!”7月7日,一老人被60斤大狗扑倒后没了,家属找狗主人索赔10万,人家愣是不赔。结果家属告上法庭,法院一判,狗主人当场傻眼。网友直呼:这才是正经法院该干的事!
事发当天,一位老人在路上正常步行,没有招惹旁人,也没有惊扰任何宠物,可是突然,一条体重六十多斤的大型犬突然猛冲过来,直接将老人重重扑倒。
老人年纪本就偏大,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好好一条生命,就这样意外逝去,悲痛之下,家属找到狗主人协商赔偿,考虑到事情已经发生,只提出十万元赔偿,只求给离世的老人一个交代,这算不上漫天要价。
可狗主人的态度十分冷漠,始终不肯承担责任,一味辩解自家狗狗没有下口咬人,只是轻微碰到老人,老人出事完全是自身身体素质太差,拒绝进行赔付。
无奈之下,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审理结束后,判决结果让不少网友直呼公正合理:判定狗主人承担全部责任,需要一次性赔偿四十余万元,金额是家属最初诉求的四倍。
面对判决结果,狗主人依旧满心不服,在法庭上反复争辩,把事故原因全都归结于老人年事已高、身体底子薄弱,不该将所有过错算在犬只身上。
法官直接清晰点明关键:犬只是主动上前扑倒路人,这一行为和老人受伤离世存在直接因果关联,受害者自身的身体条件,不能当作饲养人疏于看管、放任大狗随意乱跑的免责理由。
四十多万的赔偿金再多,也没办法换回老人的生命,更弥补不了一个家庭失去亲人的伤痛,想必事后狗主人心里满是懊悔,可意外已经酿成,再后悔也无法改写结局。
这起案件最关键的警示意义,是厘清了很多人容易混淆的认知:狗狗没有咬人,不代表饲养人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主动扑倒、冲撞路人,本身就属于伤害行为,受害者的身体情况属于个人因素,绝对不能成为大型犬随意上街、饲养人推卸过错的借口。
六十多斤的大型犬站立起来,身形接近成年人,这类犬只一旦脱离管束独自在外游荡,本身就暗藏极大安全隐患,明明是自己看管不当闯下大祸,还想靠着一句“没咬人”撇清所有责任,既不合情理,也不符合法律规定,自然不会得到支持。
养狗本身没有对错,真正该被约束的是不负责任的饲养行为,喜爱小动物是个人选择,但一定要守住最基础的底线,出门牵好牵引绳,看管好自家犬只,是每一位养狗人必须履行的义务。
这根绳子不只是用来约束宠物,更是用来保护路上的行人,也避免自己因为疏忽承担巨额赔偿与法律后果,很多人觉得牵绳只是一件小事,没必要太过较真。
可就是这简单的一道防护,往往能守住一条生命,保全一个家庭的安稳,懂得敬畏他人的生命,对身边路人多一份责任心,才是饲养宠物最基本的素养。
往后别再用 “我家狗不咬人” 自我安慰,这句话在法律和事实面前没有任何说服力,犯错就要承担对应的代价,这起判决,也给所有养犬人敲响警钟:疏于看管酿成事故,所有后果,只能由自己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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