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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东西吃出异物,谁碰上谁恶心。 最近有网友爆料,自己在茶颜悦色买的薯片中,吃出了

吃东西吃出异物,谁碰上谁恶心。
最近有网友爆料,自己在茶颜悦色买的薯片中,吃出了一只被炸干的蟑螂。
吃到快结束时才发现的,可想而知当时有多膈应了。
本来就是食品安全问题,老老实实认错、依规赔偿就行了,结果品牌方一套操作下来,直接把小事闹成了全网争议。

七月初,这名消费者吃完茶颜悦色薯片,发现里面藏着蟑螂干,立刻留存了照片、视频、付款记录全套证据。
他找客服维权,没想到品牌方给出的方案是赔偿200块,但附带一个硬性条件:必须把带蟑螂的实物寄回去,才能够启动赔付。

这个要求,消费者倒很清醒,直接就拒绝了。
因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 148 条,食品存在异物、不符合安全标准,消费者可主张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赔偿,不足 1000 元按 1000 元赔付。

本案薯片单价仅 2.5 元,法定最低赔付就是 1000 元。
品牌方自行提出 200 元赔偿,属于单方降标、违法拒赔,本身就站不住脚,本身就不合理,也是激化矛盾的核心原因。

品牌方竟然还玩“寄回实物再赔钱”的套路。
按照法理说,涉事食品、异物照片、视频、付款记录,都属于合法有效证据。
商家以 “无实物不赔付” 设限,属于加重消费者维权义务、免除自身法定责任的无效格式条款,法律不予认可。

而且这消费者也不笨,心里门儿清,这根本不是核验流程,绝对是维权的陷阱。
唯一的物证寄回到商家手里,主动权就彻底交出去了。
商家一旦私自处理、弄丢、篡改了证据,或者反手一句“无法核实”,消费者手上没了实物,后续投诉、维权、追责全部被动,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所以消费者也给出了自己的协商方案,要么直接退款2.5元、赔付1000元,不用寄回实物;
要么品牌先全额打款1002.5元,自己收到钱立刻配合寄回样品供检测。
不接受先寄后赔的霸王条款,谈不拢就走12315正规的渠道来维权。

而茶颜悦色的客服的表现就不咋地了,一边说着会积极配合,一边又以“没有实物无法判断”为由推诿,官方更是回复没收到相关通知,全程消极冷处理,僵持对峙。

茶颜悦色薯片吃出蟑螂干网友发声也有网友说,这件事会不会有其他的反转,不如,如何证实这事的真实性。
当然,我们也不否认市面上存在职业碰瓷、恶意索赔的乱象,确实有少数人靠伪造异物讹诈商家。
但这起案件证据完整、链条清晰,视频照片完整记录异物原貌,基本上证明不属于恶意维权。

商家也该认真地区分正常维权和恶意碰瓷,不能一刀切、一概的推诿。
说到底,食品安全无小事。一千块的赔偿事小,消费者饮食安全、市场规则公正事大。
企业口碑,从来不是靠售后推诿保住的,是靠踏实的品控和诚恳的态度攒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