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飞云法官最近火了,不过这火法,有点让人脊背发凉。起因是LV告了奶茶品牌“茉莉奶白”,索赔,然后徐法官一审判了1030万。网上一堆人喷茉莉奶白“头铁”,但凡懂点商标法也不会这么惨。但我却不这么看,茉莉奶白不是头铁,人家是有底气。
这底气从哪来?从“宝相花”来。这玩意儿是隋唐时期的经典纹样,是佛教艺术里的吉祥花,敦煌莫高窟里满墙都是。茉莉奶白做的是“东方植物茶”,Logo设计灵感来源于此,走的是新中式国潮风。在他们看来,LV的四叶花是西方奢侈品符号,而我的宝相花是东方文化图腾,两者八竿子打不着,凭什么你说像就像?凭什么你注册了我就不能用?这才是他们被驳回17次依然坚持、甚至大规模开店的逻辑支撑——我用的不是你的,是老祖宗留给全中国人的。
然而,这份来自文化的底气,在徐飞云法官的法庭上,一文不值。
徐法官没有采用传统的“填平原则”(即按实际损失赔偿),而是直接启用了“惩罚性赔偿”,1000万加30万,总计1030万。这一锤,不仅敲碎了茉莉奶白的饭碗,也敲碎了无数国货品牌的心。
最让人恶心的是对比。我们把视线移出中国看看:
在日本,LV告人家布袋用格子,日本法官说:“这是我们千年文化,驳回!”
在欧盟,LV想垄断棋盘格,欧盟法院说:“这是公共图形,撤销商标!”
在葡萄牙,有个酒厂叫LV,法院说:“这是创始人名字缩写,不侵权!”
怎么到了中国苏州,徐飞云法官这里,逻辑就变成:LV注册了=LV独家拥有=谁用谁死?这哪里是司法独立,这分明是“媚外式执法”。尤其是项立刚提到的那个诡异现象:判决书还没公开,徐法官的个人相关信息却已遍布网络。这背后的推手,细思极恐。
LV这几年在中国简直是“碰瓷式维权”的鼻祖,企查查上1691条诉讼记录,从鸭血粉丝汤到酒吧,无孔不入。徐飞云的这一判,无异于助纣为虐,给LV的疯狂行为火上浇油。所谓的“保护知识产权”,不该成为洋品牌打压国货的武器。徐法官,您这“硬骨头”啃的不是侵权者,是国货崛起的脊梁啊!这碗1030万的奶茶,太苦了。徐飞云 LV诉茉莉奶白 1030万 双标 国货 宝相花 知识产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