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高度重视!中国坚决反对一切冲突中的性暴力
7月8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傅聪在安理会冲突中性暴力问题公开辩论会上说了一番话。他说中方强烈谴责并坚决反对一切冲突中的性暴力。
这话一出来,国际媒体都在转。但很多人可能没注意,傅聪在发言里还说了两句特别要紧的话。
一句是“避免借此相互指责、制造对立,将有关问题政治化、工具化”。另一句是“联合国和国际人道机构正面临严重资金短缺,大量冲突中性暴力的幸存者将陷入求助无门的境地”。
这两句话放在一起,其实把问题的本质给说透了。
先看第一句。2026年5月底,联合国发布了年度《冲突中性暴力问题报告》,首次把以色列军队和俄罗斯军队列入了“冲突地区性暴力黑名单”。
以色列随即宣布中断与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的联系。安理会会场为此吵得不可开交。傅聪说“避免将有关问题政治化、工具化”,指向的就是这种局面。
当一个本该保护受害者的人道议题,变成了国家之间互相攻击的工具,真正受害的是谁?是那些在战火中遭受侵害却得不到救助的妇女和儿童。
傅聪在发言里专门提到,秘书长报告指出救助项目正在被迫削减。这不是小问题。
2025年联合国核实的与冲突有关的性暴力案件有9788起,比上一年翻了一倍多。受害者年龄从1岁到70多岁不等,其中近3000起案件的受害人是儿童。这么多受害者等着被救助,结果钱不够了。
傅聪呼吁传统捐助方特别是负有历史责任的国家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支持。这话说得已经够直接了。
把时间拉长看,战争中的性暴力从来就不是新鲜事。1937年12月13日日军占领南京,在占领的最初一个月里就发生了大约两万多起强奸事件。受害者不分年龄、职业、身份,不管是孕妇还是病妇。
金陵女子文理学院难民所的程瑞芳在日记里写道:“真不得了,这些(日本兵)猖狂极了,无所不为,要杀人就杀人,要奸就奸,不管老少”。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判决书里写得清清楚楚。后来日本又搞了“慰安妇”制度,多达20万名妇女和女童遭受了贩运、强奸和性奴役。
再往前看,二战期间,同盟国在纽伦堡和东京设立的两个国际军事法庭,都没有把性暴力单独认定为战争罪。
这在当时是个巨大的法律空白。直到1990年代,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才在波黑战争福查市的案件中,首次认定强奸是违反人性的犯罪。三名波斯尼亚塞族人被判了12到28年。
2001年,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首次认定强奸和性暴力构成灭绝种族罪。法庭在判决中说,被告对图西族妇女犯下的强奸和性暴力,是灭绝种族行为的一部分。
你看,国际社会用了半个多世纪,才在法律上把战争中的性暴力从“战争的附带损害”变成了明确的战争罪。但法律层面的进步,解决不了现实层面的困境。
傅聪在发言里把这个逻辑讲得很清楚。冲突引发的社会动荡和法治缺位,是性暴力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只有实现和平稳定,才能从根源上遏制性暴力犯罪。
当事国在预防和打击性暴力犯罪方面负有首要责任。国际社会要帮助当事国增强安全和法治能力建设。还要着眼长远,加强妇女赋权,消除性别歧视,帮助妇女和女童获得教育、就业和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的机会。
这些主张放在一起,其实是一个完整的链条:要消除性暴力,就得消除战争;要消除战争,就得消除滋生战争的土壤,包括军国主义、霸权主义、贫困和不平等。
2026年3月,16位联合国独立人权专家发表联合声明,敦促日本政府正视历史责任。2026年6月26日,傅聪在联大“联合国宪章日”纪念会议上专门强调,必须共同捍卫二战胜利成果,决不能允许“新型军国主义”成势为患。
这两件事放在一起看,也很有意思。历史问题不是翻旧账,是因为那些思想并没有真正消失。
中国国内在妇女权益保障方面也在做事情。202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妇女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不受侵犯。
国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这些法律条文背后,是一个基本判断:妇女权益保障不是孤立的,它和整个社会的法治水平、发展程度紧紧绑在一起。
回到傅聪在安理会说的那番话。他说的其实不复杂:反对冲突中的性暴力,不能只盯着性暴力本身。得往上追溯,谁在制造战争?谁在破坏和平?谁在纵容有罪不罚?谁在把本该保护受害者的事情当成政治工具?
这些问题不解决,光喊口号没用。救助资金短缺的问题不解决,受害者的处境只会越来越糟。历史已经反复证明了这一点。
信息:中方呼吁各国共同遏制打击冲突中的性暴力
新华网客户端2026-07-09 13:0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