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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不起别玩!”7月6日报道,广东,一男子将一套房屋卖给一名女子,产权都过户完了

“玩不起别玩!”7月6日报道,广东,一男子将一套房屋卖给一名女子,产权都过户完了,这套房子竟要拆迁,男子肠子都悔青了,找女子解除合同,女子自然不愿意,男子不罢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法院判了!网友:亏大了!

这事发生在广州海珠,节奏快到让人脑门发紧,房子刚卖完没几天,拆迁公告就贴出来了,谁不心里一惊。有报道显示,时间是7月6日左右,一套二手房完成过户,买家入住,流程走得很顺,卖家这边心里也算落了石头。

卖房人姓李,做生意,资金周转卡住,他把房子委托中介挂卖,想着尽快变现,价格按每平2.6万定,整套168万,跟当时的市场差不多。

买房人王女士是刚需,前后看房半年,挑了又挑,签合同时首付款到账,银行贷款批了,产权过户办完,不动产权证拿手上,房子名义上已经归她。

问题在于,过户刚完成没几天,海珠这片启动拆迁规划,李先生刚卖掉的这套房,赫然在范围里,你说他心里麻不麻。补偿标准传出是每平6万,比他卖出价每平高了3.4万,这一下差多少,掰着手指都能算,整套房亏出去可能有两百多万,谁能不后悔。

他第一反应就是找王女士商量,能不能把合同撤了,房子退给他,拆迁款归他拿,现实呢,对方不答应。王女士的态度很直接,买卖已经落定,权属已经变更,她付了款,背了贷款,住进来就是她的家,拆不拆都是她在承担,凭什么让出来。

协商不成,李先生走司法,他起诉王女士,请求撤销合同,说自己当时不知道会拆,这属于重大误解,不撤就太亏。合同真能这么撤吗,法院怎么想,核心点就两句,买卖双方对房子的基本情况都清楚,位置、面积、权属,没有认知错误。

更值得注意的是,拆迁是后续的政府行为,发生在交易结束之后,它不是合同里说的那种误解,不能拿来当反悔的理由。法院最后驳回了李先生的诉讼请求,合同有效,买家继续住,卖家拿过的168万,不再跟这套房有关系。

有人问,这不就是谁卖谁倒霉吗,话不该这么说,说到底是风险怎么分,你签字那一刻,就把后续的涨跌、政策变化,一并交给了对方。如果反过来,买完马上遇到降价,买家能不能去告卖家说重大误解,答案也不会变,市场的波动,合同里默认是自担。

这起事儿的另一层现实是,中介、合同、银行全程正规,买家谨慎、卖家着急,两边都在按自己的节奏走,结果呢,拆迁像是从天而降。有人吐槽李先生“玩不起别玩”,也有人替他叫屈,说谁碰上这茬不心塞,那到底该怨谁,怨市场,还是怨信息不对称。

真要说教训,还是信息和预判,有报道称,拆迁消息对普通人来说很难提前拿到,但卖之前你可以多问、多查,至少把可能性问清。王女士的选择也值得一看,她为自住选了半年,按时付款,老老实实走流程,她拿到的不是天上掉馅饼,而是合同保障的权利。

这时候再问一句,拆迁红利到底归谁,归现在的产权人,还是归曾经的房主,不少人认为答案不该摇摆。法律层面并不复杂,合同讲的就是自愿、等价、守信,你签过字,银行走完,证书发放,名分就换了,你的后悔不等于对方有义务。

重大误解这四个字听起来管用,落到案子里,它指的是对标的物本身的理解出现偏差,比如面积有误、房屋权属不清,这里并没有。再问一个现实问题,如果法院支持撤销,那以后谁敢买二手房,一遇到利好,卖家集体返场,整个市场就乱套了。

这事火到网上,围观的人不少,评论里有人同情卖家,有人为买家点赞,也有人反问,碰上这种反转,你会怎么选。说白了,房子是大宗交易,风吹草动都是大事,每一步都要想清楚,说不清楚就别签,签了就认,这才是规则。

李先生用中介加速了成交,也把未来可能的收益一并卖掉,王女士用半年选择避免了踩坑,也拿到了意外的红利,人生就是这股子戏剧性。广州楼市一直热,热点中的热点就是拆迁,补偿的数字摆在那,心动不心动是人的事,合同认不认是制度的事。

故事收尾很简单,判决已出,买家安稳过日子,卖家止损做生意,门口的公告牌还在那里,提醒每个路过的人别把运气当剧本。

信息来源:《男子2.6万元/m卖掉房子,几天后得知拆迁,补偿6万元/m,要求解除合同,被法院驳回》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