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家凤又开炮了。这次是“厕所包”。他建议直接“撤销”,我补后半句:帮LV打赢官司的中国律师,到底在帮谁?
他说:这些所谓“知名品牌”,盗用我们几千年的文化元素。唐朝就有、敦煌就有、苏州园林就有。
然后,他们注册成商标,反过来告中国人。
他的建议很直接:撤销这些商标,反诉他们文化掠夺。个别企业在国外打官司都输了,凭什么在中国能赢?
汤老师说了前半句。我替他补后半句:帮LV打赢官司的中国律师,到底在帮谁?
我查了一下。LV那个老花图案,官方说灵感来自日本家纹。可你翻开敦煌壁画,第407窟的莲花卷草纹,跟它像得离谱。苏州园林里的花窗,那种几何对称的骨架,跟老花的排布方式一个路子。这些东西都比LV早了一千多年。
再说个真事。前两年有个做文创的小公司,设计了一套包包,纹样灵感来自敦煌藻井。结果LV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说商标近似。官司打了八个月,小公司输了。赔了钱,库存全废,团队直接散伙。
帮LV打赢这官司的,是咱们自己的律师。拿着中国法律,一条条抠,一条条辩。程序上没毛病,证据链完整,法官也只能判输。可你想想那个画面:敦煌壁画上的东西,被人注册了,反过来咬你一口。法律赢了,良心输了。
汤老师说“撤销”。我觉得不够。还得让那些帮外国品牌打文化劫掠官司的律师,自己摸摸胸口。法律没写你不能接这活儿,可你心里应该有杆秤。老祖宗的纹样被抢了,你帮着抢的人按住自己人。这活儿干完了,钱到手了,晚上睡得踏实吗?
日本人和韩国人不一样。你看他们,和服纹样谁敢抢注?泡菜的制作工艺,他们能跟你拼到底。咱们倒好,敦煌壁画被人搬上商标,还倒打一耙。这不是法律的问题,是腰杆子软。
我不是说律师不能接外国客户的案子。可你得分清什么事。帮人打合同纠纷,打贸易争端,那叫业务。帮人用中国法锁死中国文化,那叫递刀。刀递出去,捅的是自己人,割的是老祖宗留下来的根。
这场仗不能光靠骂。得有人站出来,去商标局提异议,去法院反诉。也得有人盯着那些“自己人”,问问他们:法庭上你赢了,法庭外你亏不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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