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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之霆案被害人被“胁迫”搞掂了?看到一个火大的消息,正面链接的报道:邵之霆的辩护

邵之霆案被害人被“胁迫”搞掂了?看到一个火大的消息,正面链接的报道:邵之霆的辩护律师称,邵之北京性侵案中被害人,无意追究邵之霆的刑事责任(图2)。并且南德意志报也报道了未婚妻对他的支持(图3)

这件事疑点重重,邵之霆的律师是怎样联系上被害人的?难道是邵之霆家里人去搞掂的?我们来解析一下这个疑点:

1、被害人绝不想原谅:邵之霆在2024年12月19日被捕,到2025年3月7号期间被羁押,然后被保释出来写论文,保释后邵之霆继续完成博士毕业论文,论文于2025年5月提交,2025年9月15日完成博士论文答辩,2025年 9月17日邵之霆再次被法官批捕。

邵之霆被保释近半年的时间搞掂其前未婚妻,但是都没搞掂。因为他的未婚妻当时并未拒绝出庭作证。否则检察院向法院移送证人目录中不可能有她。

邵之霆案是2026年3月开庭的,历经4个月11次开庭。而邵之霆未婚妻在警方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理三个阶段都是愿意出庭作证的,直到今年五月突然变化。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只表达愿意作证就行了吗?必须有证词,证词能证明犯罪的哪些问题?必须查实否则移送法院不成了儿戏?说明被害人在这个阶段不仅愿意作证还提供了证词。

5月22日凤凰网发布采访采访德国法院新闻发言人的视频中,新闻发言人说被害人是托人带话以有婚约未婚妻身份拒绝作证。注意当时可没说不想追究邵之霆刑事责任,只是拒绝作证(图4-6)。那么托的人是谁呢?难道是被告律师?如果是他怎么可能有被害人的联系方式?难道是被告家属提供的?因为和邵之霆订婚,邵之霆家里人肯定知道被害人的联系方式。

2、被害人不追究刑事责任必然是受到压力。首先说明被告律师说不追究肯定是真的,因为只吹牛没证据的辩词毫无意义。而且南德意志报也报道了。

但我们看到的是三个阶段的变化:第一个阶段是邵之霆被抓到今年5月份,一年多的时间被害人都是愿意作证并且提供了证词。第二个阶段是今年5月到6月?这个阶段拒绝作证但没说不想追究。第三个阶段不想追究刑责。

从三个阶段的演化来看被害人是逐步被攻破的。因为若真想帮邵脱罪,那很简单,警方调查时她只需说不是迷奸是她同意的角色扮演就完了,就这一句就能脱罪。说明不追究绝不是她的初衷,并且最后也没有做伪证。

难怪邵之霆那么嚣张多次拒不认罪,看来他的底气是有依据的。

这是一个十分悲惨的案例,受害人被多次多人凌辱,还不能作证,甚至违心表达不愿追究。被害人妥协通常不是被收买,很可能是遭遇胁迫。受害人最大的软肋不就怕被曝光,被亲友和社会知道吗?希望邵之霆回国那一天,被害人被施加的压力能得到清算,谁在成为迷奸犯罪的帮凶干扰司法,都该被追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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