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凯曾经提了个极度“扎心”的建议:以后从国外追回来的文物,玻璃柜旁边的介绍牌上,必须死死钉上一句话——“某某年由法国占有”。就这么一句话多简单,多直接,但这句话的分量我觉得比千言万语都重。
说白了,高志凯那个建议之所以让我拍案叫绝,就是因为它把一百多年来被西方博物馆精心包装、悄悄抹掉的强盗账本,硬生生摊开在所有参观者眼皮子底下——追回来的国宝,介绍牌上就得钉死它曾被哪国哪年非法占有,不美化、不绕弯、不替侵略者遮羞。
我觉着这事真没那么复杂,一块说明牌、一行小字,成本几乎为零,可它背后的分量比什么冠冕堂皇的外交辞令都重。
你去看现在那些西方大馆,大英博物馆也好,枫丹白露宫也罢,陈列我们的圆明园青铜器、珐琅彩、字画时,介绍牌往往只写"出自中国,十八至十九世纪"或者含糊其辞说是"私人收藏转入""早年购自东方",绝口不提1860年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成箱成箱抢走国宝这茬。
据说大英博物馆藏有中国文物两万余件,法国吉美博物馆和枫丹白露宫加起来也有数万件,可你找遍他们的展签,半句掠夺都不敢写,反倒大言不惭标榜自己是"人类文明的共同守护者",这不叫守护,这叫给赃物穿西装。
有人说文物还回来了不就行了吗,干嘛非要揪着写那一笔,伤和气,我倒想反问一句,凭什么我们要为了侵略者的体面,替他们擦掉自己犯下的史实?伤疤不是我们挖的,是人家拿着枪炮烧出来的,现在轻飘飘还你几件,连直面历史罪责都不敢摆上台面,还好意思自称文明国度?
那些劝我们"别揭伤疤、向前看"的理中客,我总觉得骨子里是种莫名其妙的自卑,好像承认祖上被抢过、承认强盗就是强盗,会显得我们自己不够大度。
换作他家祖传的传家宝被半夜撬门抢走,漂泊海外一百多年后还回来,对方连句"对不起我抢过"都不肯认,他还能心平气和说"算了别提了"?我是不信的。
具体到操作上我认为完全可以这么做:圆明园鼠首兔首这种2013年法国家族归还的国宝,展出时就该在名称、朝代、工艺之下,单独加一行,"1860年被英法联军劫掠,由法国占有至2013年",如果是将来从英国追讨回来的,就写被英国占有至何年。
字不用大,就规规矩矩印在说明牌最末一行,但必须白纸黑字、点名道姓、精确到年。这不是为了煽动仇恨,而是拒绝历史被和稀泥,每一代孩子站在玻璃柜前看这些国宝时,不该只惊叹于古代工匠的手艺,也得知道它为什么离开故土一个半世纪,又是谁让它回不了家那么久。
主要我还看到有人担心这样写会影响对外关系,说实话这顾虑过头了,标注事实不等于羞辱,不标注才是我们自己在配合别人遗忘,西方可以慢慢学会面对自己殖民扩张和武装掠夺的那页黑历史,正如我们从不回避屈辱的近代史一样。
说到底,文物回家当然是好事,是大好事,但屈辱不能顺便一笔勾销,记忆不能被温柔地消解进一句"曾流失海外"。
以上只是我个人的一点粗浅看法,你觉得追回来的文物该不该钉上那行字?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