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联合调查组通报来了,占车位事件的关键人物雷某某。
也就是彭某某的男朋友,同体育局系统职工。
他一直帮女车主撑腰,不断的录像,戴着眼镜。直到最后也没有得到他的太多消息,属于是美美隐身了。
这事儿挺有意思的。当初闹得最凶的时候,他在现场可没少忙活,又是录像又是帮腔,一副“我女朋友受欺负了,我得替她出头”的架势。可等到真追责了,他却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既没被停职,也没被点名,连个处理意见都没有。
凭什么?
说白了,这就是一种“男人隐身、女人顶雷”的老戏码。事情闹大之前,他冲在前面撑场面;事情闹大之后,他退在后面摘干净。彭某某被停职,是咎由自取,但雷某某作为同系统职工、作为参与进来的一方,凭什么能全身而退?就因为录像的是他,不是被录像的是她?
这里面有两个让人不舒服的地方。第一,明明是两个人的事,最后只有一个人担责;第二,公职人员的家属闹事,单位处理起来往往“只处理本人,不牵连家人”,但问题是,他本人也是体制内的,凭什么就能当作“家属”不处理?
当然,也许通报还没完,后续还有动作。但就目前来看,一个举着手机全程录像的男友,最后却成了最没存在感的人,这种“隐身术”实在太熟练了。
说到底,这事儿不光是车位的问题,还是人的问题。真要公平,就该谁参与谁负责,不能因为“男朋友”三个字就成了免责金牌。不然以后再有这种事,人人都可以学他——冲在前面撑腰,躲在后面看戏,出事了一缩头,啥事没有。那这还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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