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锡进 忽发感慨∶“中国固定伴侣之间每月平均性生活的次数比较少,而结束性生活的平均年龄又相对早一些。我们社会氛围里弥漫的性暧昧气息也比较弱,性元素在公共领域的受排斥度比较高”。
这里,老胡所说的“固定伴侣”指什么?如果指夫妻,老胡肯定会直接明说。所以可以推知,老胡所说的“固定伴侣”,应该是指包括合法夫妻之内的性伴侣。可以是1个,也可以是N个。所以,老胡说话时故意玩了下暧昧。
老胡关于中国人性生活次数少和结束年龄早的结论,看他生龙活虎的样子,应该不是以己度人做出的判断,而是有出处。
而老胡感慨于“我们社会氛围里弥漫的性暧昧气息也比较弱,性元素在公共领域的受排斥度比较高”,估计很多人会觉得奇怪。
老胡考虑低级趣味的事,透露了那个层次一些人的所思所想。但心系玩暧昧,以老胡的身份和名气,倒贴者应当不乏其人,周围“性暧昧气息”的浓度应当不低,至少不会低于忙于生计的底层百姓。但老胡还嫌不够,究竟是人心不足,还是在这方面感觉迟钝,抑或其本人异常无趣、缺乏吸引异性的魅力?不得而知。
老胡提倡“社会氛围里弥漫的性暧昧气息强,性元素在公共领域的受排斥度低”,“国人‘性福’的时间长一些,多一些爱,生理心理上都活得更年轻一些”,猛地看,似乎很符合“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让大家一阵高兴。但稍微琢磨,味道很不对。
试想想,大家都玩暧昧,那对婚姻的忠诚还要不要?都寻求让别人家庭的另一半和自己搞暧昧,不乱套吗?这不是“多一些爱”,而是乱爱。
何况,色即是空。“性福”时间长,会掏空身子。当然,对老胡那个层次的人来说,长时间“性福”后,可以自由休息、吃好东西,以恢复精力体力。或者昏头昏脑之下乱说乱写,也没啥大碍。但是,对需要劳心费力工作以养家糊口的人,追求高频率长时间的“性福”,恐怕受得了!这就不是幸福,而是要命!
所以,老胡自己嫌“性暧昧气息弱,性元素在公共领域的受排斥度高”,那没问题。虽然是奔七的人了,但老胡一辈子养尊处优,年龄不太影响功能和雄心,他依然性趣盎然,完全可以理解。但他把对“性暧昧气息”和“性元素在公共领域的接受度”的要求加之于全体国人,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