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男子怀疑妻子出轨,遂叫来多名朋友,砸开窗户玻璃后翻进房内发生冲突,妻子情急从三楼坠落造成十级伤残,治疗费高达21万,事后妻子控告男子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未果,又起诉男方索赔401469元,案子历经两审,最终这么判!
案件进入二审后,金兴没有先谈赔偿数额,而是提出一个程序问题。案发时金兴与雷洁仍是夫妻,金兴认为婚姻关系没有解除,雷洁不能单独起诉索要侵权赔偿。
金兴还主张,出租屋租金由金兴提供,金兴进入房间并非非法;破窗是为制止雷洁可能存在的不正当交往,带有紧急避险性质;雷洁从三楼跳下属于自行决定,与房内冲突没有因果关系。
这些说法能否成立,决定了金兴需不需要赔钱,也关系到三名同行者是否需要分担损失。二审法院因此重新审查3月20日晚发生的事情。
当晚22时许,金兴前往合阳县一处出租屋取孩子的保险手续。金兴怀疑雷洁与郝某在屋内存在不正当关系,随后叫来金治、金泽、杨锋。敲门未果后,金兴用砖砸碎窗户玻璃,从窗口进入,再把房门打开。
四人进入后,金兴与雷洁、郝某发生争吵和肢体冲突。金兴扇打雷洁,并对郝某拳打脚踢;金治、金泽控制郝某,郝某后来被带进卫生间看管。
冲突结束后,雷洁跑出出租屋,从三楼阳台跳下。医院诊断显示,雷洁出现九处骨折,并有颅脑损伤、蛛网膜下腔出血等伤情,住院21天,医疗费210430元。
鉴定意见认定,雷洁左上肢、右上肢损伤分别构成十级伤残,后续治疗费还需18000元。
雷洁随后经历了三条处理路径。4月15日,公安机关对金兴、金治、金泽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5月6日,公安机关对故意伤害控告决定不予立案。5月25日,行政复议机关维持处罚。6月15日,检察机关又以证据不足,对金兴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控告未获支持,并不代表民事赔偿请求同时消失。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审查的内容与证明要求不同。雷洁仍可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及伤残损失提起民事诉讼。
夫妻关系也不能排除一般人身侵权请求。婚姻家庭司法解释限制的是脱离离婚诉讼单独主张的离婚损害赔偿,而雷洁索赔的基础是身体受伤产生的普通侵权责任,两者性质并不相同。
金兴所说的紧急避险同样没有得到法院认可。紧急避险需要面对现实、紧迫的危险,采取的手段也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婚姻猜疑即使激烈,也可以报警、保存证据或者通过诉讼解决。夜间破窗、多人进入房间并发生殴打,不能只因捉奸目的就转变为合法行为。
法院也没有把全部责任判给金兴。雷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从三楼跳下可能造成严重后果,雷洁对损害发生负有主要过错。
金兴等人的强行进入、控制和殴打,则制造了紧张、危险的现场,与雷洁跳楼受伤存在一定联系。
一审认定雷洁损失共计391869元,判令金兴赔偿78373元,金泽、金治、杨锋各赔偿19593元。金兴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一审认定的基本事实和责任划分并无不当,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信源:手机搜狐网《渭南女子出轨被捉奸,挨几耳光后跳 3 楼致伤残,索赔 39 万法院判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