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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亲子鉴定惹的祸”!贵州凯里,女子与士官相亲后,主动要求去部队看望他,女子怀

“都是亲子鉴定惹的祸”!贵州凯里,女子与士官相亲后,主动要求去部队看望他,女子怀孕后双方登记结婚,但士官却以怀孕时间不对为由,坚决要求亲子鉴定。

女方因此大闹不止,多次写信控告士官强暴,士官因此受到记大过处分,后双方诉至法院离婚,最终法院这么判?

案件进入贵州凯里法院后,熊壮先提出亲子鉴定申请。赵娟此前一直反对,此时同意接受检验。法院没有根据双方争吵判断血缘,而是委托贵州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结论排除同卵多胞胎、近亲和外源干扰等情况,确认熊壮、赵娟均为孩子的生物学父母。

亲子鉴定并非只要提出怀疑就必须进行。亲子关系牵涉身份、抚养、继承和隐私,申请人要先说明正当理由并提交初步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从2008年开始调研婚姻家庭案件,2010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公开征求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意见,相关解释于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明确了亲子关系争议的举证规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后来继续规定,父亲或者母亲有正当理由,可以请求法院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鉴定过程也有严格标准。司法部在2016年修订亲权鉴定技术规范,国家标准《亲权鉴定技术规范》于2018年12月28日发布,2019年4月1日实施。法院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是为了避免把孕周估算、个人记忆和情绪判断当成血缘结论。

熊壮的疑问源于十多年前。熊壮7月底回凯里探亲,经介绍认识赵娟,8月12日返回部队。9月26日赵娟到西藏看望熊壮,双方随后同宿。

赵娟回凯里后告知怀孕,12月底住院检查时显示已怀孕约四个月。熊壮认为时间无法吻合,提出鉴定。双方后来登记结婚,婚后却没有形成稳定的共同生活。

女儿出生后,熊壮仍要求检验,赵娟认为名誉受到伤害,多次向部队反映熊壮强暴、造假入伍等问题。

部队调查认定这些严重指控不能成立,但确认熊壮未婚期间发生男女关系,违反当时纪律要求,于是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调查投诉、处理违纪和办理离婚证明,属于三个不同环节。

熊壮起诉前还涉及军队婚姻管理程序。2001年11月9日印发的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现役军人与地方人员发生离婚争议,部队领导或者政治机关先了解情况、组织调解。

调解无效并具备离婚条件时,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再进入法院程序。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定继续规范军队人员结婚、离婚的申请和管理。

部队同意熊壮起诉,并不等于代替法院裁判,而是完成内部调查、调解和手续衔接。

庭审中,赵娟也同意离婚。法院结合认识时间短、婚后长期分居、共同生活基础薄弱等情况,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孩子出生后一直由赵娟及赵娟父母照看,当时未满两周岁,赵娟有固定工作,法院因此确定由赵娟直接抚养。

熊壮每月工资6000元、补贴3000元。国家统计局自1990年施行的工资总额规定,将津贴和补贴列入工资总额。

法院据此认定熊壮固定月收入为9000元,并按25%确定每月抚养费2250元。赵娟要求熊壮向家属赔礼道歉,法院认为不属于离婚案件审理范围,没有支持。

2250元并非终身不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允许子女在必要时请求增加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公布的余某诉余某望抚养费案中,父母2008年离婚时一次性支付23000元。

到了2013年,原数额已明显低于当地生活和上学需要,法院最终支持增加。熊壮女儿今后若教育、医疗费用明显增长,或者熊壮收入显著变化,同样可以依法申请调整。

信源:网易新闻《贵州士官相亲结婚,因孕周怀疑孩子非亲生,鉴定后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