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资讯网

又是彩礼惹争端!江西上饶,21岁男子与18岁女子经媒人介绍认识,相识1个月即开始

又是彩礼惹争端!江西上饶,21岁男子与18岁女子经媒人介绍认识,相识1个月即开始同居,同居2年后双方发生争执,男子认为女子和他人关系暧昧,双方发生矛盾5个月后分手。

男子要求女方返还彩礼141780元,女方却不愿返还,声称是男子不孕不育且脾气暴躁才导致分手,法院判决或惹人争议!

这事闹到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时,王峰心里很不服。王峰觉得,自己从相亲到订婚,钱一笔一笔往陆兰家里送,最后婚没结成,人也散了,总不能什么说法都没有。

王峰初中毕业后外出打工,21岁那年正月,经媒人介绍认识18岁的陆兰。两人见面后,王峰按当地习俗给了1680元见面礼。

认识才一个月,王峰和陆兰就住到一起。后来两人还去上海务工,日子过得不算宽裕,但王峰想着既然奔着结婚去,很多钱该花还得花。

两人交往期间,王峰逢年过节给陆兰父母送礼,两次拜年红包加起来6700元。到了订婚时,王峰家又摆酒席,请亲戚朋友见证。

王峰把10万元聘金交给陆兰母亲杜梅,又给陆兰18600元订婚红包,还给陆兰买了三金。王峰后来算账,认为这些年为了陆兰和陆兰家,自己花出去20多万元。

可事情没有按王峰想的方向走。双方同居两年后,矛盾越来越多。王峰说,分手前5个月,王峰发现陆兰和另一个男孩关系不清楚,陆兰却借故吵闹,杜梅还让王峰写保证书。

王峰越想越憋气,认为陆兰悔婚在先,还拒绝返还彩礼和金戒指。

陆兰这边完全不是这个说法。陆兰提出,双方生活两年一直没有怀孕,王峰家里急着抱孩子,压力都压到了陆兰身上。

陆兰还说,王峰自己去上饶九龙医院、曙光医院治疗,又长期吃中药,说明王峰知道问题可能出在王峰身上。陆兰认为,王峰平时脾气急,常骂陆兰,还对杜梅说过难听话,感情破裂不是陆兰造成的。

案子到了这一步,争议点已经不只是钱,而是彩礼到底该怎么算。王峰要的是141780元,陆兰不愿退,双方都觉得自己委屈。法院审理时没有把所有开支都算成彩礼,而是先看钱的性质。订婚时交给杜梅的10万元聘金,目的明显是为了结婚,属于彩礼。

三金也带有婚嫁习俗属性,其中手镯、项链、吊坠已经返还,剩下价值3800元的金戒指没有返还,因此也被纳入彩礼范围。

至于拜年红包、亲友红包、生日酒席、共同生活消费,法院没有全部支持王峰。原因也简单,男女交往期间花的钱,并不都能在分手后变成债务。

逢年过节的礼金、生日花费、日常消费,更像是感情往来和生活支出。最后法院认定,本案彩礼总额为103800元。

这类案件并不是江西上饶才有。最高人民法院2026年1月9日发布的第三批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中,王某诉孙某一案也很典型。王某2020年1月认识孙某,给了20万元彩礼。

2020年10月,双方按习俗办婚礼并共同生活,2021年8月还生育女儿。到了2024年10月,双方闹矛盾分开,王某要求孙某返还彩礼。

法院没有支持王某,因为双方共同生活4年,还养育子女,彩礼也已经进入家庭生活。这个案子说明,一旦双方已经长期共同生活,彩礼就不能简单当成一笔可以完整追回的钱。

不过,也不是领了证就一定不用退。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郑某诉吴某离婚纠纷案,情况正好相反。2024年3月1日,郑某和吴某相亲认识,3月4日就登记结婚,郑某当天给付20万元彩礼。

可3月14日,吴某离开郑某家,此后拒绝回去共同生活。法院认为双方相处时间很短,没有真正建立夫妻共同生活,最后判吴某返还20万元。

王峰和陆兰的情况夹在中间。两人没领证,没有孩子,但确实共同生活较长时间,还一起外出务工。

法院认为,婚约没有走到登记结婚这一步,王峰的财产利益要保护;但陆兰和王峰共同生活两年多,也不能被当成从没发生过。

综合同居事实、时间长短、生活消耗等情况,法院最终酌定陆兰方返还20%彩礼,也就是20760元,王峰其他诉求被驳回。

这个结果有人觉得王峰亏,有人觉得陆兰也不容易。可法院真正处理的不是情绪账,而是彩礼账、生活账和婚约账。

彩礼能不能退,退多少,看的从来不是谁声音大,而是钱为什么给、双方生活多久、婚约目的实现到哪一步。

信源:新法制报《同居两年未领证,十余万彩礼仅返还两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