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资讯网

江西吉安,一男子在小卖部买了包烟,但发现烟的重量不对。以为买到了假烟,于是当场把

江西吉安,一男子在小卖部买了包烟,但发现烟的重量不对。以为买到了假烟,于是当场把包装撕了,如果是假烟的话,就让老板赔钱。可没想到这烟盒里的居然不是香烟,而是2000元现金。

老板看到烟盒中的现金后,立即上前要抢夺,但被男子给挡住了。老板解释称这钱是自己的私房钱,放在烟盒里忘记了。

但男子仍没有归还,认为既然这包烟是自己花22元买的,那这些钱就是自己的。在协商无果后,老板把男子告上了法院。万万没想到,法院的判决让二人都恨不得扇自己一巴掌。

王某到胡某的小店买烟。烟盒拿到手后,王某察觉分量异常,担心碰上假货,当场拆开包装。盒内没有香烟,只有折叠整齐的百元钞票。

清点后正好2000元。胡某马上伸手索要,声称现金是早前藏下的私房钱,只因时间太久,已经记不清准确数额。

王某听到这句话,心里更不愿交钱。王某认为,烟已经付款,烟盒也完成交付,盒中物品自然应当跟着烟盒转移。胡某无法接受,随后起诉要求返还扣除烟款后的1970元。这个数字也说明,较早版本中的烟价是30元。

争议到了这里,关键已经不是谁先抓住钞票,而是谁能证明现金原本属于自己。胡某说不清数额,也没有取款凭证、知情人证言或放钱记录。王某同样拿不出证据证明现金属于王某。

双方真正达成的买卖,是一包香烟,不是2000元现金。王某取得烟盒,只能证明已经接收商品,不能证明双方对现金也存在买卖合意,2005年的节目依据当时施行的民法通则作出分析,认为所有人无法查明的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后,处理步骤更加明确。发现隐藏物,应参照遗失物规则处理。能够查明权利人的,现金应返还权利人;暂时无法查明的,应交给公安等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发布招领公告。

公告满一年仍无人认领,才归国家所有。胡某若能补足证据,仍可能取回现金,并非钱放进烟盒后就自动失去所有权。

2012年河北唐山的一起藏獒纠纷,也能说明占有不等于所有。蒋某德购买了一只价值5万元的藏獒,1月30日遛狗时藏獒挣脱跑失。王某诚将藏獒抓住并送到亲属家中,得知蒋某德前来寻找后,又声称藏獒跑掉。

法院查明经过,认定王某诚只是拾得人,无权把走失动物据为己有,并判令返还。山东法院后来介绍该案时,还列出了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唐民三终字第475号民事判决书作为参考。

烟盒中的2000元也是同一个道理。胡某不能只凭一句私房钱就要求法院支持,王某也不能因为先拆开烟盒就取得现金。

至于已经支付的烟款,胡某仍应交付约定的香烟或者退钱。胡某没有直接拿回2000元,王某也没有得到意外之财,双方争到最后,真正留下的只是证据和所有权之间的界限。

信源:中国法院网《藏于烟盒中的钞票应归谁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