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万米高空的浪漫情书,
和一张看守所里的心脏支架手术通知单。
你相信吗?这是一段十二年的感情里,
最后剩下的东西。
40岁的已婚飞行员,和一个18岁的女大学生。
十二年间,他赚了700多万,她回了120多万。
看起来是“你情我愿”的包养关系,对吧?
但2023年4月,一切变了。
马某让李某去厦门陪飞,女孩拒绝了。
关系破裂后,他立刻开始催款,让她写了249万的借条。
你猜怎么着?
他先打民事官司,又撤诉。
最后直接报案,说女孩诈骗,金额771万。
一审,判了12年。
二审,改成了6年。
法律只认定了两笔虚构事实的诈骗,总共53万。那剩下的700万呢?
法院说,大部分是“亲密关系中的经济往来”,证据不足。
说实话,这个案子看得我心里发凉。
马某从一开始就隐瞒了十二年的情人关系,只说是“普通朋友”。
他利用法律程序,把一段感情里的金钱往来,包装成了刑事犯罪。
李某不无辜。她确实虚构了身份、编造了理由骗钱。
但问题是,一个40岁、已婚、高收入的飞行员,和一个18岁、经济依赖的女大学生,这关系从一开始就是不对等的。
她把青春给了他,他拿钱给她花。
分手后,男的用刑事手段“清算旧账”,这算不算“以刑化债”?
你怎么看?这700万,究竟是“青春补偿”、“共同消费”,还是“诈骗所得”?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