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医院做全麻手术,手术结束后1小时,女子报案称被医生吮吸胸部,经鉴定,女子身体上残留DNA信息与男医生一致,医生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捕,但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其无罪,检察院不服抗诉,二审会如何判决?
事情发生在当年11月23号下午,女子莫某因急性阑尾炎发作,到当地一家医院做腹腔镜阑尾切除手术。这是外科最常规的微创手术,风险低、恢复快,临床已经开展了很多年。
为了全程没有痛苦,莫某选择了全身麻醉,手术全程都会处于深度睡眠、完全无意识的状态。按正常流程,术后患者会被送到苏醒室观察,等麻醉药效慢慢退去、意识恢复平稳,没有异常反应就能转回普通病房休养。
手术结束大约一个小时后,莫某的意识已经基本清醒,她没有第一时间告知身边的家属,而是直接拨打了报警电话,声称自己在麻醉无意识的状态下,遭到了一名参与手术的男医生的强制猥亵,具体行为是吮吸自己的胸部。
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刻赶到医院开展调查,一边详细记录莫某的陈述,固定好报案的核心内容,一边第一时间联系法医鉴定部门,对莫某的身体进行专业检查,提取相关部位的生物痕迹,用于后续的DNA比对鉴定。
没过多久,司法鉴定结果就正式出具。法医在莫某胸部提取到的残留生物信息中,检测出了完整的DNA分型,经过与涉事男医生的生物样本逐一比对,两者的DNA信息完全一致,确认这些残留痕迹就来自这名参与手术的男医生。
拿到这份鉴定报告,再结合莫某本人的明确指控,警方认定这名男医生有重大作案嫌疑,很快就以涉嫌强制猥亵罪对他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之后经过检察机关审查批准,正式对其执行逮捕。
消息传开后,不少人都觉得DNA证据已经板上钉钉,这案子事实清楚,医生大概率会被定罪判刑。
可案件移交法院进入一审程序后,审理结果却出乎很多人的意料。一审法院经过完整的庭审程序,最终作出判决:认定指控这名男医生犯强制猥亵罪的证据不足,依法判决被告人无罪。
很多人对此想不通,明明DNA都完全匹配了,怎么还能算证据不足?这其实恰恰是刑事审判的核心原则,也是这类案件最难的地方。
DNA鉴定结果,只能证明当事医生的生物痕迹确实接触过莫某的身体,但它没法直接证明接触的具体方式,更没法直接证明这种接触是出于猥亵目的的强制行为。
手术室是特殊的医疗场所,医生在手术全程中,会因为消毒、手术操作、应急处置等各种正当的医疗需求,与患者发生必要的身体接触。
要认定行为构成强制猥亵,就必须排除所有正常医疗行为的合理可能,证明接触是医生为了满足个人私欲的不正当行为,并且是在患者不知情、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刻意实施的。
在这起案件中,除了受害人的陈述和DNA鉴定结论之外,缺少更多直接的佐证证据,比如手术室的全程监控录像、其他在场医护人员的目击证言等等,现有证据没法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达不到刑事诉讼要求的“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定罪标准,因此一审法院最终作出了无罪判决。
一审判决公布后,负责提起公诉的检察院并不认可该判决结果,认为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存在错误,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正式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了抗诉,案件也随之进入二审审理阶段。
事实上,这类发生在封闭医疗场所、当事人处于无意识状态的案件,取证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刑事审判重证据、讲事实,既要全力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也要坚守疑罪从无的原则,不冤枉任何一个无辜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