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男子到按摩店内按摩,离开后发现身上现金少3000元,怀疑自己遭遇仙人跳,遂纠集4名朋友返回寻找按摩女,对方团伙仅同意返还1800元,双方争执并发生肢体冲突,男子被打成轻伤,事后检方以聚众斗殴罪起诉对方,对方却说是正当防卫。
争议很快落到一个问题上,刘学文赶来时,究竟是在保护儿子刘世威,还是已经加入一场报复性斗殴。龚勇一方起初确实先与刘丰、刘世威发生拉扯和殴打,但监控显示,刘学文等人到场后,人数和器械已经占优。
龚勇、龚某、罗某、万某、曾某开始后退逃离,刘学文一方仍持铁管、木板追赶,并在数十米外围住多人继续殴打。刘学文辩称只是救子,可法院需要判断的,不是最初动机,而是追赶发生时不法侵害是否仍在继续。
类似争议在2015年6月4日杭州侯雨秋案中出现过。足浴店股东沈某怀疑葛某举报店内违法活动,纠集雷某、柴某等4人,携带棒球棍和匕首闯入葛某经营的养生会所。
雷某两次刺中侯雨秋右腿,侯雨秋捡起掉落的棒球棍反击,击中雷某头部。
雷某于6月24日死亡。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移送审查起诉,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认定侯雨秋没有约架、纠集人员,也没有追击逃离者。
反击发生在持械侵害正在进行时,最终依法不起诉。这个案件说明,一方聚众持械并不等于双方都是斗殴,没有斗殴故意的一方仍然可以防卫。
2018年8月27日,江苏昆山震川路又发生于海明案。刘海龙驾车进入非机动车道,与骑自行车的于海明争执,随后从车内取出砍刀,连续击打于海明颈部、腰部和腿部。砍刀脱手后,于海明夺刀反击。
刘海龙转身跑向汽车,于海明继续追赶数米。表面看,追赶似乎超过防卫范围,但办案机关结合刘海龙此前正是回车取刀、现场距离很近等情况,认为刘海龙仍可能继续取械攻击。
2018年9月1日,昆山市公安局撤销案件,认定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判断侵害是否结束,不能只看转身动作,还要看危险是否真正消失。
2019年5月17日,湖南吉首一所中学内,14岁的江某某因与女同学聊天遭到胡某等人纠缠。午饭后,孙某某等15人把江某某围在厕所。
陈某甲勒住江某某颈部,将江某某摔倒后骑坐殴打,其他人随即踢打。江某某持非管制折叠刀反击,造成两人重伤二级、一人轻微伤。
吉首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6日判决江某某无罪,2022年11月9日,二审法院准许检察机关撤回抗诉。法院认为,江某某虽然说过强硬话,也带着折叠刀,但江某某被迫到场、遭15人包围,不能据此认定江某某主动斗殴。
202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正当防卫指导意见,要求办案人员还原冲突起因、力量对比和行为变化。
防卫人不能被苛求在紧张状态下精确控制力度,但侵害已经停止后继续追打,性质可能转为报复。这个标准正好解释南昌案件的分歧。
三个案件放在一起,界线已经清楚。侯雨秋、于海明、江某某反击时,现实危险仍在,行为目标是摆脱和制止侵害。刘学文面对的情形却不同,龚勇等人已经逃离,刘学文仍带人持械追上围打,防卫目的由此难以成立。
南昌县人民法院最终认定刘学文属于持械聚众斗殴的积极参加者,不构成正当防卫,也不属于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信源:网易新闻《男子按摩丢钱纠集多人讨说法,对方逃跑仍持棍追打,构成聚众斗殴获刑三年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