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资讯网

“离大谱!”江西,一男子缺钱,通过某平台跟银行贷款4.15万,一共36期。他突然

“离大谱!”江西,一男子缺钱,通过某平台跟银行贷款4.15万,一共36期。他突然发现,这笔贷款除4.15万外,还包含银行利息0.65万元、GPS安装费和各项服务费0.7万元,竟还有一笔1.1万元的担保费。

他顿时傻眼了,自己就贷了4.15万元,要还6.5万,利息高达2万多,男子怒了,这笔1.1万元的担保费到底是担保什么?谁来担保?凭啥收这笔钱?

他签的是电子合同,不是纸质合同,压根不知道有这笔担保费,否则他才不会贷。可某平台和银行来回踢皮球,没人搭理他。

孙先生盯着还款明细,把4.15万本金、6500元利息、7000元GPS加服务费、11000元担保费一项一项加起来,脑袋里嗡的一声。

2024年6月签合同那天,他压根就没细看,觉得对接的是持牌银行,稳当。可事后回过味来,问题恰恰出在这里。

要把这笔担保费的门道说清楚,得把镜头往前拉到2017年12月1日。那一年,中国人民银行、原银监会牵头的相关整治办公室联合下发了141号文,也就是《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

这份文件当时在业内可以说是一记重锤,明确要求各类机构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还得把利息和各种费用统一折算成年化形式披露给借款人。

放在孙先生的案子里一算,1.1万元担保费加0.7万服务费再加0.65万利息,堆在4.15万本金、36期上,做个内部收益率折算,早就顶穿了司法保护的天花板。

2021年3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又发布了当年的第3号公告,规定所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在网站、APP、宣传海报等渠道做营销时,都必须以明显方式向借款人展示年化利率。

孙先生翻遍那份电子合同,年化利率四个字压根没见着影子。这也是后来记者一介入,那家平台底气就软下来的原因,人家自己心里清楚,这一条就够被追责的。

如果说前面讲的是收费本身违规,那么担保这一环节的合法性问题,就得请出2019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业内习惯叫它“九民纪要”。

纪要第53条把话说得很直白,未依法取得金融机构经营资质的主体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放贷,出借人再拿合同约定去主张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手续费,法院一律不予支持。

第54条又补了一刀,专门讲金融机构以“服务费”“咨询费”名义变相收高息的,法院可以参照民间借贷利率上限调整。

参考文章里提到的西峡县小方,走的就是这条路子。2023年,小方买车向银行申请贷款,中间找了一家没有融资担保牌照的汽车服务公司做居间担保,电子合同一签,2万多的隐性服务费就悄悄挂上了。

到了逾期代偿那一步,小方才发觉这笔钱事先根本没人告诉他。双方几轮协商崩了盘,官司打到法院。法官翻出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也就是国务院令第683号。

其中第八条写得很清楚,未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融资担保业务。那家公司越界经营,居间合同里涉及担保的条款自然无效,只支持合法范围内的代偿款项。

回到孙先生这边,2022年5月19日原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的银保监办发〔2022〕84号文又是一道紧箍咒。

文件要求商业银行完整履行贷款管理主体责任,不得把授信审查、风险控制、贷款发放这些核心环节外包给合作机构,并且明确合作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息费。

记者追问银行时对方一问三不知的样子,落在这条规定面前就格外刺眼。至于孙先生最后能拿回多少、平台会不会被查处,还得看后续走向。

信源:凤凰网江西《男子通过平台在银行办车抵贷,多出 1.1 万不明担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