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女子患痔疮去医院换药,因男医生换药时触碰到其隐私部位,女子认为男医生是刻意轻薄,遂告诉家人,家人找到医生讨说法,并将其打成轻微伤,事后女子家人被拘留12天,不料医生又诉至法院索赔5.8万元,女子:是医生有错在先!法院会如何判决?
江娟做完痔疮切除手术后,一直由女医生换药。案发当晚,进修医生奉军独自处理伤口,操作涉及隐私部位。江娟认为奉军有言语和动作不当,换药没有结束便哭着离开。
丈夫刘强听完经过,认定奉军是在借诊疗占便宜。刘强多次找奉军解释,奉军坚持属于正常医疗操作。双方没有留下完整的投诉记录,也没有形成能够相互印证的证言,矛盾却越积越深。
面对类似争议,现行制度已有明确的处理路线。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19年3月6日公布《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自同年4月10日起施行。办法要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投诉管理部门,实行首诉负责制。
患者对涉及隐私的检查、治疗和换药产生疑问,可以要求停止操作,向护士长、科主任或投诉部门反映,并固定值班安排、病历记录和在场人员情况。医院能够当场核实的,应及时处理;不能当场解决的,也要登记、调查和反馈。
2020年10月,新乡市发生过一起处理路径完全不同的医疗纠纷。30岁的李某凌晨因胸痛到某医院急诊,值班医生刘某检查后让李某回家观察。两小时后,李某病情加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家属认为医院误诊,最初索赔100万元,情绪激动时还殴打医护人员。新乡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后,先稳定现场,再组织医患双方封存病历、随机抽取医学和法学专家。
专家评鉴认为医院诊断不够全面,医疗过错与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医院承担60%的主要责任。双方经过十日调解,最终确定赔偿50万元。家属没有因为进入正规程序而失去索赔机会,反而依靠病历和专家意见查清了责任。
刘强没有选择这种办法。刘强带着江娟、陈某撞开奉军办公室,在争吵中共同殴打奉军。奉军住院5天,被诊断为脑震荡、肺挫伤、肠管挫伤、左耳挫裂伤等,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公安机关认定三人结伙殴打,分别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500元。
暴力发生后,责任也不会因为谁伤得更重就自动倒向谁。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5月25日公布的工作报告提到患者飞踹医生反被伤案。该案患者因费用问题返回诊所飞踹医生,医生侧身躲避并将患者掀倒,患者骨折后要求追责。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医生面对正在发生的攻击采取制止行为,属于正当防卫。长沙案件却不同,刘强等人是在争议发生后主动找人并实施殴打,不能视为防卫。
奉军随后起诉索赔58661元。法庭审理的关键,不是江娟有没有感到委屈,而是刘强等人能否证明奉军存在不当行为。刘强只提交了当事人口述,没有投诉调查、现场证人或旁证材料,法院没有采信奉军存在重大过错的说法。
法院认定医疗费129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00元、误工费5472元、护理费423.5元,并酌定交通费和营养费各200元,共计19496元,由江娟、刘强、陈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奉军主张的3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和5000元后续治疗费,因为伤情属于轻微伤且缺少后续费用证据,法院没有支持。赔礼道歉请求也被驳回。
三人虽然被拘留并承担赔偿,但案件留下的教训很直接:对诊疗操作有怀疑,应尽快记录、投诉、调查;证据没有查清以前,任何人都不能用殴打代替处理程序。
信源:网易新闻《怀疑男医生换药轻薄妻子,家属结伙打人被拘留,医生起诉索赔 5.8 万》
